朗读
各镇乡(街道)农办、财审(管)办:
根据《关于印发海曙区规模种粮大户种植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农〔2019〕190号)、《关于做好2018年粮食收购工作的通知》(海商〔2018〕21号)和《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海曙区农业农村局2018年度种粮大户收购环节补贴和2019年度规模种粮大户种植补贴相关事宜请示的批复》(甬农发〔2019〕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开展了规模种粮大户种植补贴和种粮大户收购环节补贴工作。经公示无异议后,现将有关资金下达如下:
(一)2019年海曙区规模种粮大户种植补贴资金953.3817万元(详见附件1),在粮食规模种植补贴市、区两级资金指标中各列支50%。
(二)2018年度50亩以上种粮大户收购环节补贴市级资金104.38471万元(详见附件2),在市级资金种粮大户收购环节直接补贴指标中列支。
两项合计1057.766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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