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宁波市海曙区民政局
2020年8月3日
海曙区民政局关于做好公益性公墓
规范命名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镇(乡)人民政府:
针对目前墓地审批名与俗称名不一致、同一地块存在多种墓地名称、各类墓地名称混淆等现象,给群众和殡葬管理工作带来极大困扰,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公益性公墓管理,结合区划调整后海曙区的墓葬实际情况,根据《宁波市海曙区公益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海政办发〔2019〕51号)文件规定,以通俗易懂为前提,同时考虑历史文化、地域名称、建设主体、管理层级等因素,对全区范围公益性公墓命名进行统一规范。
公益性公墓审批命名及更名应遵循以下几点规定:
一、公墓类别。
全区范围的安葬场所,包括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历史安葬点。
公益性公墓包括城市公益性公墓、乡村公益性公墓(墓园)、乡村骨灰存放处(骨灰堂、骨灰楼等)、封闭管理的老墓地。
历史安葬点,是指2003年之前已存在的,未经审批,历史上自然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集中安葬墓地。
二、命名范围。命名范围是海曙区域内的各类公益性公墓(以下简称墓地)。
三、命名原则。
墓地命名须符合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
(二)简明、易懂,符合中文语言习惯;
(三)符合墓地审批建设发展历史及群众的俗称习惯;
(四)墓地命名应符合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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