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4月14日全国防汛抗旱工作会议和省、市防汛防台抗旱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结合省防指关于全面开展防汛防台风险隐患再排查再整治的通知(浙防指〔2022〕5号)精神,为全面整治和有效管控各类防汛防台风险隐患,确保我区安全度汛,经区防指研究,决定在上阶段防汛防台汛前安全检查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一次防汛防台风险隐患再排查再整治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减灾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一个目标、三个不怕、四个宁可”的重要理念,紧扣“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防汛防台总目标,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角度出发,尽最大限度堵漏洞、补短板、除风险,彻底摸清风险底数、彻底管控风险、彻底整治隐患,确保江河不溃堤、水库不垮坝、重要基础设施不受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迎接党的二十大、办好杭州亚运会、开好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检查重点
在上阶段防汛防台汛前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此次专项行动着重围绕以下五方面内容:
(一)监测预报预警情况。区气象、水利、自然资源、住建、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对暴雨、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等动态监测是否已落实;区气象部门短临预报力争到村(社区),灾害高发易发村(社区)预报全覆盖是否已实现;应急响应期间的区级各类防汛防台预警信息发布机制是否已建立;易造成人员伤亡的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的预警等级是否已明确,快速预警到户到人是否已实现。
(二)重点领域整治整改情况。病险山塘整治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是否已开工建设;病险水库山塘降低水位或空库运行是否已落实;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一区一方案”是否已制定;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防范区风险类型是否已查明,预警等级、风险管控措施是否已明确,“一点(区)一方案”是否已制定;小流域山洪灾害防御重点村落“一村一预案”和坡面沟、切坡建房等重大风险区房屋迁建是否已落实;城乡危房是否已全面排查整改到位;山洪、地质灾害、危旧房、病险山塘下游等受影响人员是否已全面核查入库;城市内涝风险隐患(城市易涝区点、地下车库、地下商超、下穿立交、城市隧道等)清单是否已建立,“一点一策”和临时禁止通行的“硬隔离”措施是否已落实;排涝设施的标准、应急设备的硬件要求、防洪排涝的具体责任人、紧急情况下的工作机制是否已明确;运输船、无动力船、扣押船、施工船等重点船舶清单是否已建立,非本区籍的船舶是否已全部纳入管控;高边坡道路、特长隧道、特大桥梁、沉降路段等风险隐患清单是否已建立,相应的管控措施是否已落实。
(三)指挥体系建设情况。区、镇(乡)街道两级防汛防台行政首长负责制是否已落实,区防指成员单位防汛防台职责清单和责任链条是否已建立;是否已建立会商研判机制,及时研判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灾害形势,针对性地提出应急响应措施;区、镇(乡)街道两级防指是否已建立信息报送和指令传达、救援力量和物资调度、抢险救援联动机制。
(四)防汛防台预案编制情况。各地各部门是否已按“1+X”应急预案体系要求完善防汛防台抗旱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应对极端天气灾害(台风洪涝)“五停”(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停课、停工、停业、停运)工作、应对“五断”(断水、断电、断网、断路、断气)等极端情况应急联动工作指引是否已制定;与灾害风险等级相对应的人员转移标准是否已明确;预案实战演练是否已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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