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浙文旅产〔2019〕13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浙江建设的意见》《浙江省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及全省文化和旅游局长会议精神,加快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创新发展,制定文旅融合IP工程建设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实施文旅融合IP工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宜融则融、能融尽融,以文促旅、以旅彰文”的总体思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部署,以文旅融合IP建设为切入点和着力点,推动文化和旅游“双万亿”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我省建设全国文化高地、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全国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样板地。
二、基本原则
——坚持文化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充分发挥文化的渗透、感召、辐射、凝聚作用,不断提升文旅融合IP的文化内涵、文化形象和文化品位。
——坚持文旅融合。充分挖掘利用当地文化和旅游资源禀赋,正确处理文化和旅游资源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的关系,找准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结合点,激发文旅融合IP的新动能和新活力,全面提升文旅融合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坚持统筹规划。要将文旅融合IP工程建设作为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强统筹谋划,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分类指导,建立健全文旅融合IP的挖掘、开发、利用、保护、评价体系。
——坚持市场主体。遵循文旅产业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市场的主体性作用,引导各类资本集聚,探索形成文旅融合IP的衍生机制和商业模式,全面提升我省文旅融合IP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
三、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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