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艺术系列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 (试行)》的通知

朗读

ZJSP66-2019-0003


浙文旅人〔2018〕11号

 

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有关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浙江省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以便不断修改完善。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12月19日  


 

浙江省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艺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促进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8〕4号)、《艺术专业职务(艺术等级)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5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艺术专业职业实际,特制定本评价条件。

第二条 适用于我省从事艺术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价。

第三条 根据艺术专业工作的不同类别,分为十种专业名称(详见附件),其中,根据《关于在部分职称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139号)精神,为进一步健全职称层级,拓展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增设舞台技术专业正高级职称,名称为高级舞台技师。

第四条 按照本评价条件评审通过并获得艺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表明其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是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申报

第五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积极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推动艺术行业提升和事业建设。

第六条 申报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达到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可按照下列要求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一般申报条件

1.中专、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可申报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中专、大专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聘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聘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聘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可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可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直接申报条件

凡在艺术领域符合以下条件的,由本人申报,经艺术系列高评委会评审通过,可直接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任现职期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获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举办的专业艺术奖项最高奖2次以上创作项目限主创且独立完成)。

(2)国家艺术基金青年艺术人才培养项目资助人员或完成国家艺术基金舞台艺术作品创作资助项目2个以上(限主创且独立完成)。

(3)获“浙江省舞台艺术拔尖人才”称号的。

2.任现职期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或中宣部确认保留的全国性文艺奖项最高奖(创作项目限主创且独立完成)。

(2)完成国家艺术基金舞台艺术作品创作大型资助项目3个以上或小型资助项目5个以上(限主创且独立完成)

(3)获得具有重要影响的国际级艺术赛事和国家级艺术研究项目最高奖。

(4)省“151”人才、“省文化和旅游厅优秀专家”“四个一批”“五个一批”“万人计划”等重要人才项目(称号)获得者。

(三)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出站人员,在站期间圆满完成研究课题,取得科研成果者,经考核合格,且单位有岗可聘,可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初定条件

     中专以上毕业后,在艺术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定年限,经考核合格,且单位有岗可聘,可初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可初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可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可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人员,可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须满1年),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七条 转评申报条件

担任其他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因工作岗位变动,现实际从事艺术系列工作满1年的,且符合相关条件的,须转评与原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级相对应的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转评后聘任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满1年,且达到相应任职年限要求的,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转评前后任职年限可累计相加。

第八条 其他条件

(一)年度考核等次要求申报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近4年的年度考核须均为合格以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近5年的年度考核须均为合格以上,原则上有1年的年度考核为“优秀”。

(二)考评结合要求。申报人员须通过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的浙江省艺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理论知识考试。

(三)评聘结合要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群众文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当符合国家、省评聘有关规定。

(四)继续教育要求。申报人员须按照《浙江省文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浙文人〔2018〕19号)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达到规定的学时。

第三章  评审

第九条 申报者除具备第二章规定的申报条件外(符合直接申报条件的人员除外),还需达到相应的评审条件。

第十条 艺术知识和素养

(一)助理级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基本掌握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2.了解艺术创作、舞台技术、舞台演出、艺术研究(含评论)的基本规律和专业要求。

(二)中级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掌握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2.了解和掌握艺术创作、舞台演出、艺术研究(含评论)的基本规律和专业要求。

(三)副高级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系统掌握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

2.熟悉和系统掌握艺术创作、舞台演出、艺术研究(含评论)的规律和专业要求。

3.具有较高的专业研究水平和指导下一级专业技术人员艺术创作、舞台实践、艺术研究(含评论)的工作能力。

(四)正高级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系统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全面掌握相关专业学科知识。

2.熟悉和系统掌握艺术创作、舞台演出、艺术研究(含评论)的规律和专业要求,了解本专业和相关艺术专业的前沿发展现状。

3.具有突出的专业研究水平和指导下一级专业技术人员艺术创作、舞台实践、艺术研究(含评论)的工作能力,是省内本专业领域的业务带头人。

第十一条 艺术水平和成就

(一)编剧

四级编剧

1.有独立创作能力,能参与完成一般剧目的编剧工作。

2.有1部以上独立作品被发表或采用。

三级编剧

1.有较熟练的创作技巧,有一定的创作经验和相应的创作水平。

2.有1部以上独立作品正式公演并取得较好的社会与经济效益。

二级编剧

1.有熟练的创作技巧和较丰富的创作经验,对自己的艺术创作成果有较高水平的总结与论述。有1篇艺术实践文章在一般刊物上发表。

2.有2部以上独立作品正式公演,有1部独立作品参加省级以上文艺汇演活动并获奖,作品具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并得到省内外同行专家的认可。

3.在指导和培养编剧专业人员方面有较大的成绩。

一级编剧

1.有纯熟的创作技巧和丰富的创作经验,有1篇高水平创作理论的阐述和总结的文章发表于公开刊物。

2.有3部以上独立作品正式公演,有1部作品参加国家级文艺汇演活动或列入省重点扶持剧目并获奖,作品能深刻地反映生活,具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有独特的艺术风格,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声誉。

3.在指导和培养编剧专业人员方面有显著成绩。

(二)文学编辑

四级文学编辑

1.具有基本的编辑能力,能参与完成一般作品的编辑工作。

2.在本专业一般刊物上发表过论文或文章。

三级文学编辑

1.具有一定的独立编辑能力,能参与完成较为重要的作品、题材的采编、组稿和编辑工作。

2.在本专业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过5篇以上有一定影响力的论文或文章。

二级文学编辑

1.具有较强的独立编辑能力,能担任某一个版块或栏目的题材创意、独立撰稿、采编组稿和编辑出版工作。

2.在本专业国家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过3篇或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过5篇以上有一定影响力的论文,其中有一篇发表于核心刊物。

3.能指导和培养编辑专业人员,并有较大成绩;每年需独立承担编辑(主编)本专业报刊50万字以上。

一级文学编辑

1.具有很强的独立编辑能力,有独特的创新能力和开拓性,能策划和设计不同版块或栏目,并能率领整个团队,高水平地完成题材创意的撰稿、采编、组稿和编辑出版工作。

2.在本专业国家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过5篇或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过8篇以上有影响力的论文,有2篇发表于核心刊物。主编本专业的书籍1部以上(30万字左右)。

3.在指导和培养编辑专业人员方面有较大成绩;每年需独立承担编辑(主编)本专业报刊60万字以上。

(三)导演

四级导演

1.具有独立导演能力,能参与完成一般剧目的导演和排演工作。

2.参与执导1部以上作品正式公演。

三级导演

1.有较熟练的导演技能,能独立完成导演的各项职责,有一定的导演经验和相应的创作水平。

2.独立执导1部以上作品正式公演。

二级导演

1.有熟练的导演技能,有完整的导演构思,有丰富的导演工作经验,能对作品做出独到分析和阐述,并呈现于舞台实践。有1篇艺术实践文章在一般刊物上发表。

2.独立执导3部以上作品正式公演,有1部作品参加省级以上文艺汇演活动并获奖,作品具有一定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得到专家和社会的好评。

3.在指导和培养导演专业人员方面有较大成绩。

一级导演

1.有纯熟的导演技能,有完整的导演构思,有丰富的导演工作经验,有1篇高水平的理论总结和舞台实践的论文发表于公开刊物。

2.独立执导2部以上的作品正式公演,有1部作品参加国家级文艺汇演活动或列入省重点扶持剧目并获奖,作品是社会所公认的优秀艺术作品,对艺术事业的发展能起到引领作用,能在国内产生较大的影响力。

3.在指导和培养导演专业人员方面有显著成绩。

(四)作曲

四级作曲

1.具有独立作曲能力,能承担一般音乐创作工作。

2.有1部以上独立完成的作品被发表或采用。

三级作曲

1.有较为熟练的创作技巧,有独立的创作能力,有一定的创作经验和相应的创作水平。

2.有1部以上独立完成的作品正式公演并取得较好的社会与经济效益。

二级作曲

1.有熟练的创作技巧和丰富的创作经验,作品具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艺术特色。有1篇艺术实践文章在一般刊物上发表。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wenhuahel/2021/0524/72663.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