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为进一步落实文化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净化网吧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9]9号),推动我省网吧市场健康发展,在今年6月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做好网吧总量布局第一阶段规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浙文市[2009]39号)的基础上,现就全省网吧总量布局第一阶段规划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执行网吧总量布局规划
根据各市近期上报的网吧总量布局第一阶段规划方案,结合我省网吧市场现状及网吧管理工作实际,综合考虑网吧连锁企业投资、人力、管理能力等情况,确定全省网吧总量布局第一阶段共核增网吧指标102家(各市网吧规划指标具体分布见附表)。
请各市根据我厅核定的网吧规划指标,调整各自的总量布局规划,于9月18日前制定出具体执行文件,明确具体布点区域和布点单位,并在报我厅备案后组织所辖县(市、区)实施。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我厅核定的网吧总量布局规划,不得擅自变更,对网吧的布点要综合平衡、严格把关,确保第一阶段指标全部用于未没立网吧的乡镇、网吧总量不足万人一家(包括流动人口)的各类开发区以及取缔黑网吧成效显著的地区。
二、规范网吧连锁企业直营门店建设
根据国家的有关要求,所有网吧规划指标应全部用于网吧连锁企业直营门店布点。各地要认真落实浙文市[2009]39号文件要求,在我省网吧总量布局规划第一阶段审批的直营门店,必须为经我厅确认的网吧连锁企业以分公司形式全额投资开设的网吧,符合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财务管理、统一形象标识、统一计算机远程管理和统一法定代表人等连锁经营的组织规范。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严格网吧市场审核准入关,杜绝“假连锁”、“假直营”等现象,凡不符合以上所列“六个统一”特征的网吧门店,一律不得审批。要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一)直营门店的法定代表人与网吧连锁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否一致;
(二)直营门店的所有账目是否并入总部,资产、负债、损益是否由总部统一核算;
(三)直营门店是否使用统一的内部经营管理软件,网吧连锁企业能否对门店的经营情况进行远程实时监控。
经审批许可的网吧连锁企业直营门店,请各地审批部门在“浙江省文化市场信息管理系统”(“行政许可”→“场所许可”→“审报材料”→“附件管理”)中将相关申报材料上传,以备查验。
三、强化日常监管机制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管机制,对第一阶段网吧指标的落实情况以及新设立网吧直营门店经营秩序进行跟踪考评,实行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奖优罚劣”。
对获得文化行政部门下达的网吧指标后,至2009年底由于企业自身原因未能完成直营门店布点筹建的(以获得当地文化行政部门网吧筹建通知书为准),该网吧指标自然作废。在获得当地文化行政部门网吧筹建通知书后,至2010年1月底由于企业自身原因直营门店仍未开业经营的,将督促该网吧连锁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暂不参加第二阶段的网吧指标申请。各网吧连锁企业向文化行政部门提交在地方设立网吧直营门店的申请时,需要同时提交声明,声明自行承担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直营门店建设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网吧连锁企业在第一阶段布点过程中有下列情况的,将不得参加我省网吧总量布局第二阶段布点,情节严重的取消连锁经营资质:
(一)逾期未完成直营网吧建设、浪费网吧指标或利用网吧指标谋利的;
(二)采取“假直营”获取新设网吧许可证的;
(三)已有直营门店存在接纳未成年人等严重违规行为或被相关行政部门处以停业整顿以上处罚的。
各地在网吧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情况,请及时报上级管理部门和我厅。各市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实施网吧总量布局规划的指导和监督,不定期开展巡查。我厅也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各地规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各地、各网吧连锁企业第一阶段规划实施情况将作为第二阶段网吧规划指标申请、核拨的重要依据。请各市文化行政部门于2009年12月31日前,对本地区网吧总量布局第一阶段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提出第二阶段规划思路和意见建议,书面报送我厅。
附件:全省网吧总量布局第一阶段规划指标分解表
二ОО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网吧 规划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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