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外办 >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有效)

朗读

(1991年3月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1991年3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1号公布,自1991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徽的尊严,正确使用国徽,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按照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办公厅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制作说明》制作。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
  一切组织和公民,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徽。

  第四条 下列机构应当悬挂国徽;
  (一)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
  (三)中央军事委员会;
  (四)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
  (五)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
  (六)外交部;
  (七)国家驻外使馆、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可以悬挂国徽,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规定。
  国徽应当悬挂在机关正门上方正中处。

  第五条 下列场所应当悬挂国徽:
  (一)北京天安门城楼,人民大会堂;
  (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厅;
  (三)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庭;
  (四)出境入境口岸的适当场所。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外办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waiban/2021/0519/62351.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