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大会精神,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激励和保护创新的重要作用,从源头上促进专利申请质量提升,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要求,省局决定开展全省规范专利申请行为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全省主动撤回一批非正常专利申请、依法严厉查处一批拒不撤回的违法行为、调整一批不符合规定的资助、奖励和评价政策、建立一批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协同治理机制,全省专利申请秩序得到有效规范,高价值专利培育氛围更加浓厚,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水平进一步提升,为全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知识产权有力支撑;到2021年底前,全省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1.8件,资助对象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全省非正常专利申请的主动撤回率达到90%以上。
二、工作重点
重点开展“五查五纠五提高”工作:
(一)查盲点,纠误区,进一步提高对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正确认识。查是否存在对专利法律法规的认知盲点,纠正对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相关规定的认识误区,组织开展宣传教育。
1. 深入开展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宣传教育。各地要面向重点申请主体、代理机构和代理师组织开展专项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种手段,举办专利申请质量提升培训,认真学习领会《专利法》和国家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牢固树立培育高价值专利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2021年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二)查线索,纠不足,进一步提高核查处置力度。查是否还存在未撤回也未申诉的非正常专利申请线索,纠正应当撤回而未撤回的行为,组织开展核查处置。
2. 进一步做好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核查整改。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前期下达的两批非正常专利申请线索,各地要开展回头看,针对未撤回也未申诉的,要一对一督导相关申请人和代理机构进行自查,切实将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专利申请全部撤回。对后续下发的线索,要认真组织核查,做到应撤尽撤。(已下发线索8月15日前完成,后续持续推进)
3. 加大对整改不力的申请人和代理机构的处置力度。对拒不撤回又不提供充分书面证据的,或者未认真自查、不主动整改的申请人,要根据情节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全省要持续开展专利代理“蓝天”行动,对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严重扰乱专利工作秩序的专利代理机构和签名专利代理师,采取行政处罚、约谈整改、行政指导等不同形式加大工作力度。(2021年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三)查资助,纠漏洞,进一步提高奖补资金使用绩效。查是否还有不符合要求的财政资助政策,纠正申请资助、年费补助、套取奖补等行为,组织开展资助政策调整及整改工作。
4. 加快调整资助政策。各地要全面对标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要求,抓紧抓好政策修订工作,企业个体奖补要减少或取消,不得直接对申请和年费维持进行补助。要细化明确补助条件,防止多头补助、超成本补助,形成“十四五”期间逐步减少直至全部取消对专利授权各类财政资助的工作计划。要重点加大对后续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2021年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5. 扎实开展经费审计整改。各地要在前期知识产权经费使用全面核查的基础上,抓好发现的问题自查自纠。对涉及非正常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和代理机构的补助,该追回的要追回,该取消的要取消,严格执行到位,确保经费高效使用。(2021年底前完成)
(四)查导向,纠指标,进一步提高高价值专利的培育力度。查是否存在唯专利申请量的评价导向,纠正将专利申请量、PCT申请量等作为约束性考核评价指标的做法,组织专利质量提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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