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制定的《关于试行农业投入化肥定额制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19年7月26日
关于试行农业投入化肥定额制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 高水平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推进化肥减量增效,促进农业高水平绿色发展,现就试行农业投入化肥定额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大力实施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单位种植面积化肥施用量连续6年实现负增长,但对照我省经济作物面积高、复种指数高、高产作物品种多的“三高”种植结构,对标发达国家施肥水平,对表国家对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的考核要求,化肥减量仍有较大空间。实施化肥定额制,是通过制定主要作物化肥投入定额标准,综合采取免费测土、科学配方、合理替代、精准施肥等措施,达到减少农田化肥投入、保障耕地综合产能、优化生态环境质量的目标。这是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保障粮食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发展方式从数量型增长向质量效益型增长转变的必然要求。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积极试点,总结经验,形成化肥定额制的技术方案、实施路径、考核办法及保障机制,为全国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提供“浙江方案”。
二、主要目标
按照“先易后难、疏堵结合、试点先行、多措并举、稳步推进”的原则,加大耕地培肥、免费测土、精准施肥的力度,推广替代化肥的肥料品种和高效施肥技术,研究制定全省主要作物化肥投入的定额标准,探索建立化肥定额施用的体制机制。确保商品有机肥、配方肥和有机无机复混肥年施用量分别保持100万吨、30万吨和10万吨以上,水肥一体化技术每年实施面积超过50万亩,专业化施肥达到40%,做到“两不下降两负增长”,即耕地地力不下降、作物产量不下降,年化肥施用总量负增长,氮肥施用量持续负增长。主要分三步走:
第一步,开展试点。2019年在农业绿色发展先行示范项目县率先试点,选择主导产业(农业园区、乡镇)开展试点,稳步推进,鼓励其他县(市、区)自行开展试点。
第二步,全力推进。2020年,在全省范围内整县制推进化肥定额制实施。
第三步,全面建立。2022年全省全面建立主要作物化肥投入的定额制度,化肥、氮肥用量比2018年下降5%。
三、重点工作
(一)通过制定标准实现限量施用。根据近年来测土配方施肥成果,综合耕地地力、作物需肥规律、目标产量、种植效益等多重因素,遵循粮油作物“减氮、控磷、稳钾”、经济作物“减氮、减磷、控钾”总体施肥要求,建立全省主要作物化肥投入的定额制度。各地围绕耕地地力、作物生产等实际情况,研究出台当地的化肥投入定额标准,原则上不高于省里制定的化肥定额标准(高产攻关除外)(具体见附件)。
(二)通过建立平台实现定额管理。优化浙江省农资监管与信息化平台,整合主体姓名、电话及化肥购买等信息。鼓励推行“刷卡”或“扫码”等方式购买化肥,通过信息系统自动分析主体相关信息。支持农资经营店配备身份识别、销售POS终端,探索建立自助购肥、立等可取等购肥新体验。自有购销系统的县(市、区)要与省平台对接,确保台账记录实时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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