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2015年度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评委会申报对象共4人,经省经信委、省人力社保厅审查,同意提交评委会评审。根据省人力社保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2014〕113号)要求,现予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信函以寄发日邮戳为准),向省经信委生产服务业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公示时间从7月14日至7月20日,共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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