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浙政发〔2015〕51号)、《浙江省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凤凰行动”计划》(浙政发〔2017〕40号)、《关于切实打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组合拳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7〕117号)文件精神,加快推动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助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省经信委会同省金融办、浙江省证监局起草了《关于推动工业和信息化企业股改上市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14日。
联系人:企业融资处,金志敏,电话:0571-87055248,传真:0571-87055248。
附件:《关于推动工业和信息化企业股改上市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2月6日
附件:
关于推动工业和信息化企业股改上市
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浙政发〔2015〕51号)、《浙江省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凤凰行动”计划》(浙政发〔2017〕40号)、《关于切实打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组合拳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7〕117号)文件精神,加快推动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以下简称工信领域)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助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经省政府同意,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八八战略”为总纲,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振兴实体经济发展,激发市场创新活力,利用资本市场推动工信领域企业壮大做强,实现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夯实工业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石作用。
到2020年,全省工信领域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达到4000家以上,新增上市公司200家,新增新三板、浙江股权交易中心和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500家。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累计达到1500亿元以上,新增工业投资1200亿元。全省工信领域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稳步推进,产权清晰、决策民主、权责明确、管理科学、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企业比重不断提升,利用资本市场提升发展工业经济的能力不断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实施股改工程
对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摸排梳理,积极动员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主营业务突出、示范带动性强、成长性较好的企业股改上市,分层次、分类别、分梯队建立股改、上柜企业名单,着力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革和浙江股交中心、“新三板”挂牌。对信息、环保、时尚、高端装备制造业等优势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且符合上市条件的,建立省级股改上市重点企业名单,由省级部门重点协调推进。
(二)梯次推进改制上市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对纳入股改清单的工信领域企业进行分类排序、合理安排、精心培育,排定梯度发展目标任务,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企业股改上市工作。各级有关部门要主动靠前服务,有针对性地分类施策,帮助企业加快股份制改造步伐,推进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可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企业,要提供专属服务,加强辅导培育和帮扶督导,加快企业股改上市进程,确保成熟一个、推进一个、上市一个。
(三)建设专业服务平台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积极为股改上市企业搭建专家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专业优势,为政府和企业出谋划策,研究提出解决企业股改上市难点问题的处理意见。建立由省级相关部门组成的企业股改上市中介服务评价机制,委托第三方开展评价,并将结果向企业公布,引导中介机构提供优质服务。深化政企合作,探索建立中介机构专家到政府、企业挂职服务机制。
(四)加强业务培训指导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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