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经信委,有关企业:
根据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关于做好“2018年(第32届)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发布工作的通知》(电子联函[2018]1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经信部门认真组织本地区有关企业开展全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的报送工作,请符合报送条件企业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如实填写《2018年(第32届)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基本情况表》、《2018年(第32届)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主要指标表》和《2018年(第32届)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品牌介绍表》,经各市经信部门初审后,将审核后的企业申报材料连同企业财务报表和汇总材料(包括纸质版一式二份与电子版)于2018年4月30日前报省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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