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的通知》(财办建〔2019〕87号)规定,经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各市、县2018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现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9月26日-9月29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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