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省经信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重点县(市、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19〕146号)要求,在各地申报、部门初审和省经信厅、省财政厅联合组织专家评审的基础上,择优确定了2020年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工作重点县(市、区)名单。
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9月24日-2019年9月30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意见或异议,可向我厅反映。
联系电话:
省经信厅中小企业与民营经济发展处 0571-87056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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