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小微企业园审核认定和绩效评价试点等工作的通知》(浙中小企业办〔2019〕8号),经园区申报、县市省三级审核,现将2020年第一批拟认定小微企业园名单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可向省经信厅企业服务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6月12日-6月14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经信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jingxinti/2021/0524/720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