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安厅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
对于在审判工作中有显著成绩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人民陪审员,给予表彰和奖励。本决定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条(三)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第三条……
浙江省公安厅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现予……
浙江省公安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可以对已设定的行政许可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必要性适时进行评价,并将意见报告该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未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批准,不得擅自停业、……
浙江省公安厅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二)
第345条第3款(《刑法修正案(四)》第7条第3款)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第244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四)》第4条)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取消刑法原第155条第3项走私固……
浙江省公安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收检验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并依法撤销其检验资格;在……
浙江省公安厅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
如果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由抗税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管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扣……
浙江省公安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机动车在……
浙江省公安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
浙江省公安厅 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
确有必要将继续盘问时限从二十四小时延长至四十八小时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填写《延长继续盘问时限审批表》,报县、市、旗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的主管负责人审批。救治费由被……
浙江省公安厅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依法开展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专项行动
各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案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正确认识此类犯罪活动的特殊性,按照“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原则,不纠缠细枝末节,密切配合,……
浙江省公安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伪造缅甸货币行为定性问题的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伪造缅甸货币行为定性问题的批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伪造缅甸货币行为定性问题的批复你总队《关于我省公安机关查获一起伪造假缅币案件适用法律……
浙江省公安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案件终审判决和裁定何时发生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九十五条和第二百零八条规定的精神,终审的判决和裁定自宣告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2004年7月20日最高人民法……
浙江省公安厅 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主要职责和任务是:制定当地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