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公安厅 > 正文

典当业治安管理办法

朗读
 

1995年5月30日公安部令第26号发布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典当业的治安管理,保护合法经营,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是从事典当业的,都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公安机关对典当业进行治安管理和监督检查。
    公安人员到典当行执行公务,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当予以协助。
    第四条  经营典当行,应当具备下列安全条件:
    (一)房屋建筑和经营设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消防管理规定;
    (二)具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典当物品保管库房和保险箱、柜;
    (三)有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制度和相应的安全保卫人员。
    第五条  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不得经营典当行。
    第六条  申请经营典当行,须持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文件,经所在地市、县公安机关审核,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批准后,由市、县公安机关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第七条  典当行有歇业、合并、迁移、更名、变更法定代表人等情形之一的,应当在15日前,向原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手续。
    第八条  典当行严禁承接下列物品:
    (一)赃物和来源不明的物品;
    (二)依法被查封、扣押和采取其它保全措施的财产;
    (三)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军、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器械;
    (四)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
    (五)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典当的其它物品。
    第九条  典当物品,属于个人典当的,应当出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属于单位典当的,应当出具单位证明和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属于委托典当的,应当出具典当委托书和被委托人、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第十条  典当行承接典当物品,应当查验典当单位和个人出具的有关证明,对典当者的姓名、单位名称、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及典当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当据编号等逐项登记。
    第十一条  典当行对典当的物品,应当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第十二条  典当者赎取物品,典当行凭典当者居民身份证和当据等有效证件办理赎取物品手续。
    第十三条  典当行发现可疑物品、可疑人员或者公安机关通报协查的人员或者赃物,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属于赃物的典当物品,应当予以扣押,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对有赃物嫌疑的典当物品,应当暂时封存,查清后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典当行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
    (一)无《特种行业许可证》经营典当行的,予以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二)歇业、合并、迁移、更名、变更法定代表人未向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注销手续的,予以警告或者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并令其限期补办变更、注销手续;
    (三)承接禁止典当的物品或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的,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经营单位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并可责令其停止整顿或者吊销其《特种行业许可证》;
    (四)发现可疑物品、可疑人员或者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予以警告或者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并可责令经营单位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特种行业许可证》。
    第十六条  对明知是赃物而窝藏、销毁、转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对认真执行本办法,在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1995年9月15日起施行。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公安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gongantin/2021/0521/65279.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