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公安局、外经贸局、卫生局、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杭州海关和宁波海关各隶属关(处):
羟亚胺是一种化工医药中间体,以盐类结晶体形式存在,外观为土黄色或咖啡黄色,在生产活动中以盐酸羟亚胺为常见。用盐酸羟亚胺合成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具有线路短、工艺简便、反应速度快、温度等条件低、产率高等优点,是生产氯胺酮的首选方法。
近年来,以羟亚胺为原料的制毒案件频发,为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制造毒品,2008年7月8日,公安部、商务部、卫生部、海关总署、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向社会发布公告,将经国务院批准的羟亚胺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附表品种目录的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管理。为认真贯彻公告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对羟亚胺的源头管理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关于羟亚胺企业的管理
各地公安部门要认真做好对涉及羟亚胺及其盐类企业单位的排查工作,建立企业单位基础台账,及时将其纳入《易制毒化学品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动态监管。涉及羟亚胺及其盐类企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条例》的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要求,建立台账,并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许可的公安和安监部门报告本单位上年度羟亚胺及其盐类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仓储或者进出口情况。
二、关于羟亚胺的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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