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19年版)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本目录要求,抓紧做好调整、取消及新增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统一收件、统一审批、统一出件。
二、各地、各有关单位原则上不得增加清单外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事项。如有法定新增事项,需报送省投资主管部门。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三、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进一步简化优化流程,统一办理材料,每个审批阶段实行“一份办理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做到凡是政府部门出具的文件,不得要求项目单位另行提交;凡是项目单位提交过一次的材料,不得要求项目单位重复提交。
本次公布的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事项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1号)不一致的,以本次公布的内容要求为准。
本目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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