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浙财预执〔2021〕21号
各有关银行机构:
根据《浙江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实施细则》(浙财预执〔2016〕95号)有关规定,在各银行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确认,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等28家银行符合2021年浙江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参与银行团成员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浙江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参与银行团成员名单
浙江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2021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1年浙江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参与银行团成员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机构名称 | 序号 | 机构名称 |
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 15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 16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财政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caizhengt/2021/0524/67268.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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