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局直属分局,局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工程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供给能力,实现从“有没有”到“好不好”转变,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工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司法部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会议部署的任务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群众需求工作导向,加快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为我市“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全方位、全时空、高质量的公共法律服务。
到 2019 年底,有效提升入驻“12348”浙江法网的业务功能,整合推进实体平台、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的互联互通,通过网络平台办理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明显增加;到 2020 年,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普及化、一体化、精准化”,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显著提升;到2022年,基本形成“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服务平台功能有效发挥,服务网络设施全面覆盖、互联互通,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基本形成,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事业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抓住两个关键,推进“均等化”基本公共法律服务
1.缩小区域间公共法律服务差距
按照《浙江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加快市、县两级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建立一支稳定、专业的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行政复议与应诉队伍,落实复议听证室等复议业务专门场地和办案设备,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推行行政复议申请窗口进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设立行政复议申请代收点。推进仲裁进驻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仲裁对接窗口。加大规模律师事务所在律师资源薄弱县(市、区)设立分所的推进力度,通过设立分支机构、培育规模律师事务所等措施,逐步缩小区域间服务差距。实施发达地区规模所、品牌所与资源相对薄弱县域律师事务所的结对帮扶机制。推动律师资源薄弱地区制定出台律师业发展扶持政策,吸引律师前往执业。积极引导开展对律师资源不足县(市、区)的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派遣工作。组织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发展壮大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运用信息化技术,推广远程视频等工作载体,推进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产品向海岛山区基层延伸,缓解欠发达地区法律服务资源不足问题。深化司法鉴定进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不断丰富司法鉴定服务产品“菜单”,推进大数据技术在智慧司法鉴定中的应用,创设司法鉴定视频直播平台,开发应用远程协作系统.
2.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同城化管理
全市推行行政复议“一次申请 两次救济”工作规则,深入贯彻“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坚持调解优先,注重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推动行政复议逐步从“是非裁决型”向“纠纷解决型”转型,提升预防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和水平。统筹制定全市法律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加强政府法律服务购买力度,将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法律顾问、参与信访接待和处理、律师调解及律师派驻值班等事项统筹列入各级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合理确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社会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的补助经费标准,建立健全经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进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作机制,优化受理程序,提升服务质量,建立质量监督评价机制,规范人民调解窗口,落实专人值班。推进人民调解案件窗口申请与在线申请的无差别受理。推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公证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探索民商事仲裁案件异地受理、异地审理或就近受理、远程视频审理等。加强公证档案电子智能化管理、公证预约、政务信息查询等公证应用技术和软件的推广,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以标准化为核心,丰富内容,优化流程,规范业务,提高质量,建立业务规范、工作流程等具体标准在内的服务标准体系和质量评价机制、监督机制,促进司法鉴定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二)完善三大平台,健全“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体系
1.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
加强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机制,打造上下贯通、有序发展、优势互补、整体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体系。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要加强规范化创建,合理调配辖区内的服务资源,指导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的运行,指挥协调县域范围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要完善基础建设,依托司法所、村社区法律顾问在村级服务点全面实行定期制或预约制服务,充分发挥一线平台的宣传、指引、咨询和需求分析等服务功能。
2.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
做好“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热线衔接。全面升级改造系统,实现“12348”公共法律服务专线系统与法律援助服务平台数据交换共享。对于寻求公共法律服务的来电做到统一接入、自动分流、合理分配、三方通话、录音留言、评价监控,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监督职能。明确业务规范,提升“12348”热线的服务专业化和精准度。
3.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
完善“12348”温州法网服务平台,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完善“法律服务超市”,优化服务产品供应和网上办事功能,推动具备条件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反馈、实时查询。
(三)强化四大能力,提升“智能化”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1.强化入驻“12348”法网的服务能力
强化司法行政各条业务线管理平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
平台、热线平台与“12348”温州法网的对接。建立编码统一、命名规范、流程清晰、办事材料明确的法律服务事项目录,畅通流转渠道,提升网上服务的便捷性和体验感。全面实施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值班人员法网在线值班服务制度。
2.强化24×7小时公共法律服务能力
探索推广律师远程视频咨询、远程视频公证、远程视频仲裁(掌上微仲裁)、在线调解。推广应用智能法律服务工具,提供24×7小时的全时空法律服务。依托“瓯e办”便民服务终端,运用人工智能公证服务系统,将全市12家公证机构的公证服务整合到一个公共服务平台上,覆盖至市、县、镇街三级行政服务中心、部门办事大厅以及基层便民窗口等场所,用人工智能技术打通公证服务“最后一公里”。
3.强化公共法律服务移动应用能力
依托“浙里办”app和微信小程序,拓展便捷易携移动端服务新形式,实现法律咨询、法律事务办理、人民调解、行政审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等事项“掌上办”“指尖办”。
4.打造公共法律服务融媒体平台
打造集互动电视、数字传媒、公共移动传媒等为一体的融媒体平台,开展法律业务办理指引、法治视频展播等服务,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全时空”供应。健全以案释法宣传平台。
(四)突出五大领域,优化“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体系
1.做深公共法律服务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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