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天土资〔2008〕14号
天台县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天台县人民政府:
为加强我县2008年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避免和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确保安全度汛。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我县地质灾害现状
我县地处浙东丘陵山区,地质构造较复杂,地质环境较脆弱,属地质灾害多发区和易发区。地质灾害以中小规模为主,呈点多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的特点。全县至目前共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113处,其中去年增加2处,经浙江省核工业二六二大队对天台县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价工作,依照《浙江省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细则》及《浙江省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项目成果审查等有关要求的通知》,确定天台县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低易发以上隐患点12处。(名单附后)
根据我县实际,结合汛期气象趋势,预测2008年我县地质灾害的发生类型,仍将以山区浅表层,风化残坡积土层和各种削坡建房等原因导致的坡体岩土体失衡而诱发的边坡崩塌,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为主,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在5月至6月的梅雨期及7月至9月的台风期,因此5-9月为我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根据《天台县地质灾害调查和区划报告》以及我县地质灾害发生历史和强度,地质灾害发生的重点地区为:平桥镇、石梁镇、赤城街道、龙溪乡、雷峰乡,泳溪乡、白鹤镇。这些乡镇(街道)已经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以及目前修路、削坡建房等人类工程活动较多,地质灾害发生率也就增高。所以,各乡镇(街道)应对区域内的重点防灾地段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减灾方案与应急预案,健全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同时各乡镇(街道)要对被列入今年搬迁和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尽快制定搬迁与治理计划,于2008年5月底报县人民政府,并抄送县国土资源局。
2008年列入我县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5处(名单附后)。这些地质灾害隐患点,稳定性差,危害程度大。各乡镇(街道)在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中,应落实避让、搬迁、治理措施,对可能造成的危害(包括威胁对象、范围等)进行预测,圈定重点防范范围,明确落实监测人和责任人。在治理项目实施前要加强动态监测。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编制应急预案,内容应包括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同时配合县国土资源部门填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及避险明白卡,明确责任人,建立防灾责任制。其他地质灾害隐患点也应认真做好监测和防治工作。
二、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对策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直接影响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各乡镇(街道)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领导责任制,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国土资源、水利、交通、旅游、建设、农业、林业、环保、安全、气象、电力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完善制度,落实群测群防措施。各乡镇(街道)要成立专门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汛期来临之前,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辖区所有地质灾害点进行实地巡查,对地质灾害点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作出分析评价,提出具体可行的防范意见和防灾措施。要设立警示标志,并予公告。层层落实群测,群防任务,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村,让群众知道灾害发生前兆、特征、撤离路线和应急措施,最大程度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3、严格搞好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时应当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并按有关规定报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并按有关规定报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否则可行性报告不得批准。建设和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地质危险性评估结果,采取有效的地质灾害预防措施,县国土资源局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工作。交通部门要对最近几年来的全县康庄工程道路建设进行一次全面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把好人为地质灾害预防关,杜绝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发生。
4、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各乡镇(街道)及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宣传工作,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
5、切实解决必要的防治经费。各乡镇(街道)要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要列入年度预算或开支计划,想方设法增加投入,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日常管理,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调查处理、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费用由责任单位和个人承担。
6、认真实施《天台县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对矿区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及环境地质问题,国土资源、安监、经贸、环保等部门要互相配合,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调查、检查、督促并监督采矿权人认真执行《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制定防灾减灾方案和整治措施,切实做好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工作。
7、各乡镇(街道)要提前实施2008年地质灾害点搬迁工程治理计划。对列入搬迁的8处地质灾害点采取易地安置,本村安置,等多种安置方法,结合高山移民,宅基地整治等相关政策制定好搬迁计划,搬迁计划报县人民政府,并抄送国土资源局;列入工程治理的10处地质灾害,均属工程建设(含居民建房削坡)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落实好工程治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8、各乡镇(街道)对天台县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低易发以上隐患点12处的泥石流沟加强监测,落实好监测人员,做好监测工作,有情况及时报告,遇重大险情及时做好人员撒离。
二○○八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地质灾害 防治 方案
抄送:市国土资源局
天台县国土资源局 2008年4月1日印发
天台县地质灾害重点防治点
序号 | 地 理 位 置 | 预警信号 | 撤离方向 | 监测 预警人 | 备 注 |
1 | 坦头镇青竹坑村 | 哨子或口喊 | 村北面方向 | 曹定章 | 33户103人 |
2 | 平桥镇新丰岭头王自然村 | 哨子或口喊 | 村校舍方向 | 陈中标 | 22户76人 |
3 | 泳溪乡苍华村 | 哨子或口喊 | 村两则山坡 | 齐昌官 | 6户24人 |
4 | 白鹤镇苍蒲坑村 | 哨子或口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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