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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

2021-07-05 天台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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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农业200861
 
 
 
 
 
关于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农技站: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提升农业竞争力,根据省农业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08]26号)和台州市农业局《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度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台农[2008]59号)文件的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分工
为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天台县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农业局庞顾卿同志任组长,周祖昌同志﹑陈人慧同志任副组长,农技总站各专业线相关人员及全县各乡镇、街道农技站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并在天台县农技总站设立种质资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和日常联系工作(电话:83815651)同时设立天台县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由粮油、种子、蔬菜等专业的专家组成。
县各职能部门组织指导种质资源普查、收集、保护利用工作以及信息资料的核实、统计、整理、上报(主要对豆类、水生蔬菜、中药材、食用菌的种质资源调查、全县种质资源信息库建设和所有信息的汇总与报送工作),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的种质资源普查、收集、保护利用工作,将普查信息资料上报县相关职能部门。
二、普查内容
1、普查时间。2008~2010年三年,根据省农业厅要求分批分类进行全面普查。
2、普查作物。全面收集全县所有农作物(纯粹科研材料暂不列入)的栽培种以及部分野生种的种质资源信息。
 2008年首批普查以下五类作物:
(1)豆类:大豆、绿豆、赤豆、蚕豆、豌豆、菜豆(四季豆)、豇豆、扁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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