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确保安全、合理、有序用车,建立和完善车辆管理、使用、维修制度,进一步增强驾驶员工作责任心,维护公车良好状态,本着“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的原则,节约和合理开支车辆费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车辆使用管理
1、专职驾驶员:各科室必须安排具有一定经验的人员担任公务车辆专职驾驶员。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公务车辆。
2、燃油管理:各科室工作车辆燃油实行定车定额。由专职驾驶员妥善保管加油卡,每月使用超出部分与科室考核返回奖挂钩。
3、交通违章:专职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出现交通违章现象,原则上由专职驾驶员自行负责处理。局领导公务车年内违章在5次以下(含),由单位负责处理,超过5次,自行负责。
4、派车规定:严禁公车私用。日常工作用车由各科室自行安排;其它工作用车由办公室调派;因公需要出城、出县或个人因私用车的,应填写派车单,经局长批准后,由办公室安排。公务车辆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应报局长批准,由办公室安排,原则上由借用单位自行解决燃料及其他费用,并由本局专职驾驶员跟车服务。
5、车辆停放:所有车辆在工作用车后,必须按规定统一停放在局办公楼院子内,环卫车辆停放在环卫处大院内。
二、车辆维修保养
1、专职驾驶员在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均要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做好维护记录,经常检测各项性能,及时发现和排除车辆行驶中出现的一般故障,确保车辆完好。
2、车辆维修应坚持确保车辆运行安全和做到厉行节约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
3、事故造成车辆故障报修程序:
①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车辆驾驶员报警,联系保险公司,经取证后,送修。
②及时告知车辆专管人员,并补填车辆维修报告单。
4、日常使用中发生故障报修:
①车辆日常使用中发生故障,由本车驾驶员检查故障问题,填写车辆维修报告单;
②经定点维修厂家技术鉴定,填写鉴定结果,由车辆专管人员确定是否送修,并报分管领导审批;
③如果故障较严重,鉴定或询价后维修费用超过500元,必须征求局长同意;
④领导同意后,车辆驾驶员持车辆维修报告单,到定点修理厂修理;
⑤车辆修理完毕,驾驶员及车辆专管人员验收合格后,应对修理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验车单上予以签字确认。
⑥车辆定点修理厂家由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
常见问题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