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天农业〔2009〕1号
关于做好2008/2009年度油菜良种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
为鼓励农民利用冬闲田扩大油菜种植面积,充分调动农民种油菜的积极性,引导农民种植“双低”油菜品种,努力提高单产和优化品质,进一步提高油菜种植效益,根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08/2009年度油菜良种补贴工作的通知》(浙农计发[2008]124号)文件精神,今年继续实施油菜良种补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08/2009年度油菜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现就油菜良种补贴数据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1、补贴原则。油菜良种补贴实行政策公开、直补到户、据实结算的原则。政策公开指补贴政策、办法要公开,补贴面积、补贴农户、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要公示,操作过程要透明。直补到户指补贴资金全部直接补贴到农户,确保农民受益。据实结算指在政策实施范围内按油菜的实际种植面积给予补贴。
2、补贴范围。凡天台县境内集中种植的油菜,均可享受良种补贴。边角地、新开荒地种植的油菜不享受良种补贴。
3、补贴标准。每亩10元。
4、补贴方式。良种补贴资金与种植面积挂钩,对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照实际种植面积对农民进行直接补贴。
二、补贴工作程序
1、从2009年1月10日起,由农民到村民小组登记种植品种和面小组核实后报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核实后返回村民村民小组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2、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村民委员会登记造册,报乡镇(街道)农办审核并制清册,层层核实把关。乡镇(街道)农办填写分村汇总的2008/2009年度油菜良种补贴统计表(附件2),并油菜种植面积调查数据录入农民补贴系统。于2009年2月10日前将盖章的纸质表上报县农业局农技总站办公室,同时上报电子表格。(联系电话:83815660。)乡镇(街道)农办对本区域上报统计数字准确性负责。
3、县农业局根据各镇(街道)上报的材料,审核汇总后交县财政局。县财政局依据有关补贴清册,进行资金的核定,向农民发放补贴资金。
三、工作要求
1、扩大宣传
各乡镇(街道)要通过多种渠道向广大农民、基层干部及全社会宣传油菜良种补贴政策,调动农民选用优良油菜品种,扩大油菜种植面积的积极性。
2、强化监督
各乡镇(街道)根据工作责任,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调查数据时要不遗漏,不重复。农民登记种植面积后,要将农户、种植面积和补贴金额进行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建立油菜良种补贴信息管理档案,包括村级建立分户油菜种植面积登记表,乡镇(街道)建立各村分户油菜种植面积和补贴资金档案。
县财政局、农业局将适时组织重点抽查,检查登记种植面积是否核实和公示,补贴信息管理档案是否健全等,确保补贴资金的使用安全和及时到位。严禁虚报补贴面积,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
附件:1. 2008/2009年度油菜良种补贴登记表
2. 2008/2009年度油菜良种补贴统计表
天台县农业局
二○○九年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油菜 良种 补贴资金
抄送:县府办、蔡文新副县长
附件1:
2008/2009年度油菜良种补贴登记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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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姓名 | 村名 | 身份证号码 | 一卡(折)通帐号 | 油菜品种 | 油菜面积(亩) | 油菜良种补贴(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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