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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台县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2021-07-05 天台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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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天政办发〔201344

 

 

 

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天台县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天台县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切实做好我县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417         


天台县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加强我县2013年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避免和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确保安全度汛。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我县地质灾害现状

我县地处浙东丘陵山区,地质构造较复杂,地质环境较脆弱,属地质灾害多发区和易发区。地质灾害以中小规模为主,呈点多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的特点。去年《天台县地质灾害“十二五”规划》通过省、市级专家评审后,我县当前应加强监测管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为19处。

根据我县实际,结合汛期气象趋势,预测2013年我县地质灾害的发生类型,仍以山区浅表层风化残坡积土层和各种削坡建设等原因导致的山体边坡失衡而诱发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为主,特别是山区道路建设后边坡崩塌应引起高度重视。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在5月至6月的梅雨期及7月至9月的台风期,因此5-9月为我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但对长时间降雪和强降雨时段也不容忽视。

依据《天台县地质灾害调查和区划报告》和《天台县地质灾害“十二五”规划》以及我县地质灾害发生历史和强度,地质灾害发生的重点地区为:赤城街道、平桥镇、白鹤镇、洪畴镇、石梁镇、龙溪乡、雷峰乡、泳溪乡。这些乡镇(街道)已经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以及目前修路、削坡建设等人类工程活动较多,地质灾害发生率也就增高。各乡镇(街道)应对辖区内的重点防灾地段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减灾方案与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防治机制。

2013年我县搬迁治理任务为:白鹤镇白水村至莲花通村公路坡面泥石流点和赤城街道木鱼山两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作、落实白鹤镇苍蒲坑村地质灾害隐患搬迁用地工作,并争取最直接受威胁的部分村民先搬迁。

今年我县重点地质灾害防治隐患点2处(名单附后)。该两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稳定性差,危害程度大。相关乡镇(街道)在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中,应落实避让、搬迁、治理措施,对可能造成的危害(包括威胁对象、范围等)进行预测,圈定重点防范范围,明确落实监测人和责任人,进行地质灾害防御应急演练。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完善应急预案,内容应包括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同时填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及避险明白卡,明确责任人,建立防灾责任制。其他地质灾害隐患点也应认真做好监测和防治工作。

二、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对策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直接影响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各乡镇(街道)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同时建立领导责任制,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国土资源、水电、交通运输、旅游、建设规划、农业、林特、环保、安监、卫生、气象、电力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完善制度,落实群测群防措施。各乡镇(街道)要成立专门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汛期来临之前,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辖区所有地质灾害点进行实地巡查,对地质灾害点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作出分析评价,提出具体可行的防范意见和防灾措施,设立警示标志,并予公告。层层落实群测群防任务,把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村,让群众知道灾害发生前兆、特征、撤离路线和应急措施,最大程度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3.严格搞好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时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并按有关规定报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否则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得批准。建设和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地质危险性评估结果,采取有效的地质灾害预防措施。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对最近几年来新建的公路和康庄工程道路建设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做好相应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以确保车辆、行人的安全。

4.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各乡镇(街道)及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做好宣传工作,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特别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学习和宣传。

5.切实解决必要的防治经费。各乡镇(街道)要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或开支计划,确保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调查处理、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费用由责任单位和个人承担。

6.认真实施《天台县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对矿区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及环境地质问题,县国土资源、安监、经信、环保等部门要互相配合,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调查、检查、并监督采矿权人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防灾减灾方案和整治措施,切实做好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工作。

7.各乡镇(街道)切实做好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和工程治理计划工作。对列入搬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居民采取异地安置、本村安置等多种安置方法,结合高山移民、宅基地整治等相关政策制定好搬迁计划,搬迁计划报县人民政府,并抄送县国土资源局;对需工程治理的隐患点要早安排,将责任落实到人,争取早日完成治理任务,消除安全隐患,对工程已治理完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也要加强监测,落实好责任人。

8.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低易发以上的隐患沟谷(名单附后)落实好监测人员,做好监测工作,有情况及时报告,遇重大险情及时做好人员撤离。

9.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中小学校校舍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督促相关学校落实好监测人员,做好监测记录,遇重大险情及时做好师生转移撤离工作,并及时报县教育和国土资源部门。

 

附件:1.天台县地质灾害重点防治点

      2.天台县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及重点监测点

3.天台县泥石流隐患基本情况一览表


附件1

天台县地质灾害重点防治点

 

序号

地理位置

预警信号

撤离方向

监测 预警人

   

1

白鹤镇苍蒲坑村

哨子或口喊

村西方向

王国根

手机:13575842968

228612

2

石梁镇眠犬村

哨子或口喊

公路两侧方向

许式广  

手机:3819651001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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