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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就业和社会保险调查登记的通知

2021-07-05 天台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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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天政办发〔201342

 

 

 

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就业和社会保险调查登记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准确掌握全县城乡居民就业现状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加快建立更高质量的就业服务体系、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城乡居民就业状况和社会保险基础情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要求,改进和加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加快社会保障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步伐,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依照公民社会保险登记制度,实现登记管理模式从以单位为依托向以社区为依托、以个人为对象的转变。逐步实现统一受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建立以高质量就业为目标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全面准确掌握全县城乡居民就业状况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建立基础数据库,加快建立健全覆盖我县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基础情况调查,全面摸清我县城乡居民就业和参加社会保险的真实现状,在行政村建立适龄人员名册,为平台建设采集基础数据,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基础台账和信息数据库,并实现动态管理服务,为今后直接援引信息系统中的各类数据,简化办事流程,有效辅助经办服务工作打好基础,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更好地促进我县城乡居民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

三、调查对象
    以未就业未参保未享受人群为重点,登记具有本县户籍,而且截止20131月年满16周岁、不满64周岁的城乡居民,即195011日至199711日期间出生的城乡居民。近三年内户籍迁出本县人员作为登记补充内容。
   
 四、调查内容
   (一)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学历、户籍性质、联系手机等;

(二)就业失业状况。包括就业地域、大中专毕业生、失业情况、求职愿望等。

(三)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包括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

(四)异地就业和异地参保等其他情况。

具体调查内容及项目详见附表《天台县城乡居民就业状况和社会保险参保情况信息登记表》。

五、实施步骤

1.基础数据准备(4月底前)。利用现有的社会保险“金保工程”数据库、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数据库、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数据库,加强与县公安部门协调合作,建立全县户籍人口基本信息数据库,核准全县各乡镇(街道)适龄城乡居民人口数,建立名库,编制《天台县城乡居民就业状况和社会保险参保情况信息登记表》,同时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不确定人员,按乡镇(街道)行政村编制花名册,下发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调查摸底。
    2.人员培训(5月上旬)。采取县对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对村、社区分级培训的方式,对全体调查人员进行调查业务培训,统一调查范围、内容、要求和调查指标含义、口径。
    3.上门调查(630日前)。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组织调查人员对未参保人员开展上门调查,严格按照“一户不少、一人不丢、一项不差”的原则,认真、准确、全面、客观地填写《天台县城乡居民就业状况和社会保险参保情况信息登记表》。
    4.汇总上报(715日前)。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对调查人员填写的《天台县城乡居民就业状况和社会保险参保情况信息登记表》进行核对和关系校核,确保采集信息完整、有效。同时按要求签字、印章确认后上报县社保中心。
    5.信息录入(730日—830日)。县社保中心、县就业处分别组织专人汇总《天台县城乡居民就业状况和社会保险参保情况信息登记表》,开展信息录入工作。
    6.信息维护。2013年第三季度起,建立全县城乡居民户籍动态信息沟通机制。人力社保部门要与公安部门协调沟通,加强城乡居民户籍动态信息的沟通和共享,及时更新户籍信息数据库和城乡居民就业状况和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信息数据库,按半年交换户籍动态信息,确保城乡居民就业状况和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户籍信息准确完整。今后,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要组织所辖村、社区社会保障协理员按季走访住户,及时了解城乡居民就业和养老保险变动情况,每半年报送一次城乡居民基础信息变动情况。并逐步开发村(社区)管理平台,实现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经办管理服务平台的实时联网和三级互动。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强和规范就业状况和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是推进我县城乡就业工作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县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分管县长任组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协调全县的调查工作,各乡镇(街道)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并抽调人员,组建专门调查队伍,集中精力做好调查登记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合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筹指导,县社保中心和县就业处负责城乡居民信息登记的组织实施,包括编印表格,培训人员,数据比对分发和建设信息登记数据库等工作。各镇(街道)劳动保障所负责对本辖区内行政村(社区)的信息登记核对工作进行审核、汇总和上报,行政村(社区)负责信息登记数据调查、核对,按月建立行政村(社区)参保人员名册、未参保人员名册台帐。

(三)完善制度、抓好落实。对城乡居民就业状况和养老保障参保情况信息实行全员登记是一项新工作,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调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业务基础知识的培训,确保填表口径统一,项目含义统一,调查要求统一,上报时间统一,按时高质完成调查、统计任务。调查任务完成后,县里组织人员进行抽查核对,对调查工作认真负责,按时按质完成调查任务的乡镇(街道)给予专项奖励。

 

附件:天台县城乡居民就业状况和社会保险参保情况信息

登记表

 

 

          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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