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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天政办发〔2013〕163号
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天台县河道水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天台县河道水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23日
天台县河道水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河道生态退化和水质污染问题十分突出,甚至出现了常年性水体黑臭现象,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因此,解决河道的污染、恢复河流的生态和社会功能是我县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生态名县”战略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理念,按照“政府组织、部门联动、突出重点、分年推进”的原则,大力开展河道水质综合整治,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按照县委、县政府每年集中财力彻底整治1—2条河道,逐年打歼灭战的要求,实施河道生态修复,遏制水质恶化趋势,提升河道水质质量,用二年时间实现“水清、岸绿、景美”的人居环境目标。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
本次河道水质综合整治范围是:县域范围内所有河道,第一阶段重点整治赭溪、东坑、三茅溪、坡塘溪、左溪、平桥镇、白鹤镇、坦头镇、洪畴镇、街头镇镇区主干河道,涉及河道整治项目6项,河道长度约54.65公里,完成详细的整治工作计划,并启动相关工程。2013年重点实施赭溪、东坑、三茅溪、坡塘溪、左溪整治工程。
(二)整治时限
2013年—2014年底。
(三)整治项目
1.赭溪综合整治工程
整治范围为塔头坑村至始丰溪入口长约9.7公里。
(1)截污。完善排污管网建设,赭溪上游的相关企业、单位及村居的生活污水全部纳入市政管网,统一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2)供水。完善城市供水网络,上游的相关企业、单位及村居的供水停止使用河流取水,由县自来水公司统一供水。
(3)河道流量恢复。塔头坑村上游取消跨流域引水,恢复河道的自然流量,确保河道自净能力。
(4)保洁。按照标准增加沿河村居垃圾收集箱、收集点,确保垃圾不入河;实施“河长制”,确保河道清洁美观。
(5)清淤。对河道进行清淤,清除河道内的污染物质,增强河道自净能力;清除河道内的小生产农作物,确保流水通畅;对河道沿岸进行绿化。
(6)拆违。拆除沿河的违章建筑,美化环境。
2.东坑综合整治工程
整治范围为三茅溪下宅沸至始丰溪入河口长约6公里。
(1)治污。完成上游村庄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完成有关畜禽养殖场的关停;依法取缔官塘蔡村东坑口等有关非法食品加工点。
(2)生态恢复。新城段河道进行一次彻底清淤,设置绿色浮岛,增加水体净化能力;定期调水,确保东坑生态需水量。
(3)保洁。按照标准增加沿河村庄垃圾收集箱、收集点,确保垃圾不入河;实施“河长制”,确保河道清洁美观。
(4)清淤。对河道进行清淤,清除河道内的污染物质,增强河道自净能力。
(5)拆违。拆除沿河的违章建筑,美化环境。
3.三茅溪综合整治工程
整治范围为三茅溪新城段(科山)至始丰溪入口长约4公里。
(1)绿化。完成三茅溪右岸景观绿化工程建设。对三茅溪左岸进行绿化。
(2)保洁。做好三茅溪沿岸的保洁和垃圾收集箱、收集点的设置,确保垃圾不入河;实施“河长制”,确保河道清洁美观。
4.坡塘溪综合整治工程
整治范围为坝头至始丰溪入口长约3.9公里。
(1)截污。加快排污管网建设,坡塘溪沿岸村居的生活污水全部纳入市政管网,统一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2)治污。沿岸的工业企业污水达标治理并纳管进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3)保洁。按照标准增加沿河村居垃圾收集箱、收集点,确保垃圾不入河;实施“河长制”,确保河道清洁美观。
(4)清淤。对河道进行清淤,清除河道内的污染物质,增强河道自净能力。
(5)拆违。拆除沿河的违章建筑,美化环境。
5.左溪综合整治工程
整治范围为左溪全流域长约11.12公里。
(1)治污。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依法处置袜业印染企业;对有合法手续的养殖场污水进行治理并综合利用禁止进入河道,对无合法手续的养殖场已发予以关闭;沿岸村庄的生活污水需经集中收集处理。
(2)保洁。按照标准增加沿河村庄垃圾收集箱、收集点,确保垃圾不入河;实施“河长制”,确保河道清洁美观。
(3)清淤。对河道进行一次集中清淤,清除河道印染底泥,恢复河道自净能力。
6.镇区河道水质综合整治工程
整治范围为平桥镇:乌岩溪、王里溪长约4.5公里;白鹤镇:秀溪长约3公里;坦头镇:前洋溪、东陈溪长约7公里;街头镇:杨家溪长约2.5公里;洪畴镇:界溪长约2.93公里。
(1)截污。加快排污管网建设,沿岸居民的生活污水全部纳入镇区管网,统一进入镇污水处理站。
(2)保洁。按照标准增加沿河垃圾收集箱、收集点,建立河道和河岸保洁机制,确保垃圾不入河。
(3)清淤。对河道进行一次统一清淤,清除河道内的污染物质,增强河道自净能力。
(4)拆违。拆除沿河的违章建筑,美化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加快河道整治是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六城联创”重要内容和“生态名县”的内在要求。县委县政府将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的全县河道水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部门也要高度重视,并将该项工作纳入本部门全年重点工作中,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行“河长制”,对涉及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工程预算,进行全面部署落实。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为加强河道水质综合整治的统一领导,有效推进各项工作,县生态办负责河道水质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制订、各项工作的组织调度、协调推进;县宣传部负责制定河道水质综合整治宣传方案;县督查室负责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河长制”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县农办结合世行项目负责制订沿河村庄生活污水建设、清洁家园重点督查计划;县发改局负责整治工程的项目安排;县财政局负责整治工程资金安排;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整治项目土地政策的落实;县环保局负责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整治、畜禽养殖场的关停;县建设规划局负责排污管网建设;县水电局负责制定“河长制”实施计划、河道保洁清淤和生态需水恢复的调度、监管;县行政执法局负责落实河岸拆违、垃圾收集设施建设和清运;县农业局负责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县水务集团负责供水管网建设;县桐柏管理局负责落实塔头坑河道自然流量回引;新区委负责落实东坑新城段河道清淤及绿色浮岛建设及保洁;新闻媒体负责河道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各相关乡镇负责落实镇区内河道整治及保洁任务。
(三)建立机制,加强保障
县财政要建立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有效整合相关经费,切实保障河道水质综合整治工作必需的资金投入,及时落实今年重点实施的河道整治相关项目经费,强化资金支持保障。
(四)注重宣传,全面发动
河道治理是一项民生工程,要注重媒体宣传的推动作用,及时宣传河道整治的先进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果。微天台官方微博及时发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对河道整治工作的建议和工作监督,使河道整治工作成为全民关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一项民心工程。
附件:天台县河道水质综合整治责任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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