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天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天安监〔2014〕15 号
天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4年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安监中队:
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4年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安监管矿〔2014〕43号)文件精神和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全面排查、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督促矿山企业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认真开展反“三违”活动,促进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的全面改善。
二、工作目标2014年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实现的主要目标有:
(一)通过隐患排查治理,有效控制矿山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县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零死亡的目标。
(二)各乡镇(街道)安监中队检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以上,重大事故隐患全部得到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三)无章作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四)地下矿山顶板、通风方面的隐患得到有效治理,杜绝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全面取缔空场法采矿(无底柱采矿法)采场内人工装运作业。
(五)露天矿山采场外作业场所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三、隐患排查治理重点 以下18项隐患作为2014年全县矿山排查治理的重点:
(一)露天矿山
1.台阶式开采不规范。主要有:台阶高度大于机械最大挖掘高度的1.5倍或超过设计规定;工作平台宽度小于设计规定。
2.小型露天采石场分层开采不规范。主要有:分层开采的总高度超过60米或分层高度超过20米;凿岩平台宽度不符合安全要求;工作边坡角不符合设计要求。
3.最终边坡没有按设计要求留设,高陡危险边坡没有落实安全监测监控措施,危及下部作业人员安全的。
4.道路坡度过陡,临崖、临水高落差地段没有防护挡墙,长下坡路段没有紧急避险设施的。
5.破碎系统设备设施存在的隐患。主要有:设备转动部分没有安装防护设施;破碎机喂料口无车挡;“一破龙口”没有安装栅条式防护罩;登高作业平台没有设置防护栏杆。
(二)地下矿山
6.运输行人巷道、人工作业采场通过破碎软弱地带没有采取支护措施的。
7.运输行人巷道、人工作业采场的高度、宽度超过设计规定,难以进行“敲帮问顶”检查或不能保持顶板稳定的。
8.浅孔留矿法采场宽度超过5米,或矿体、围岩不稳固,但人员需进入采场内作业,无法保障顶板安全的;空场法采矿(无底柱采矿法)采场内人工装运作业的。
9.大面积采空区(主要指不能长期保持稳定的采空区)没有按照规定处理,危及作业场所、地表居民、地表重要设施安全的。
10.独头巷道(采场)超过6米,没有采取有效机械通风的。
11.存在水患的。主要有:采矿影响范围内存在老空水、岩溶水,但赋存不清楚或没有采取探放水措施的;地表大型水体、河流与矿井存在明显水力联系的。
12.立井提升系统防坠、防过卷装置没有定期进行有效性试验和检验的。
13.矿井提升机、罐笼、通风机等属于安监总管一〔2013〕101号文件要求淘汰范围的。
(三)尾矿库
14.尾矿库排洪设施损坏或排洪能力不足,可能危及坝体安全的。
(四)安全管理方面
15.无章可遵的。重点是没有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作业规程(施工组织设计)、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特别是维修、安装、清理、排险等辅助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或施工组织设计。
16.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即“三违”)。
17.没有按照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重点是没有进行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和组织施工前没有进行作业规程(施工组织设计)学习培训的。
18.没有绘制能反映矿山生产安全现状的图纸的(备注矿山应具备的图纸主要有:地下矿山井上井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或纵投影)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避灾线路图等;露天矿山采剥工程平面图、总平面布置图等)。
四、工作要求
(一)矿山企业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明确各岗位排查治理职责,依托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落实各岗位作业过程隐患排查治理要求,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对作业过程的“全覆盖”。
二是要按照“零容忍”的要求,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落实可靠的安全措施,难以保障安全的,必须实施停产或停产整改。
三是矿山企业的主要工作。
1、开展日常隐患排查治理。生产作业班组、重要作业岗位,在班前、班后及生产过程中对作业场所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或采取防范措施,并将有关情况进行报告、交班,填写班组、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记录;矿山安全检查人员或安全管理人员、值班领导每班对矿山现场进行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及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填写安全生产管理(检查)日记;每月由矿长(或矿山企业负责人)带队,组织业务骨干,集中开展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并填写安全生产大检查记录。不是独立法人或不是法人企业的矿山,其上级法人单位或实际控制人每季度应至少组织一次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矿山按照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2.全年开展反“三违”活动。一是要组织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或委托中介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作业规程、操作规程)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梳理和修订完善,解决无章可循和有章难循的问题;二是要组织相关职工进行规章制度的学习与讨论,让每个职工都掌握相关的规定;三是要开展反“三违”活动,杜绝“三违”现象。
3.地下矿山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相关专项检查。6月底以前,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采掘、提升、运输、通风、防排水、供配电等系统进行一次安全可靠性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矿山机电部门或机电技术人员,每月组织一次矿山提升系统检查,并对竖井提升系统防坠器、防过卷装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试验;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地下矿山应定期对涌水等水文情况进行监测分析。
4.露天矿山开展“采场外安全专项整治”活动。6月底以前,要组织有关机电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或聘请外部专家参照《露天矿山采场外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表》(见附件1)的要求,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9月底以前,将有关采场外安全专项整治完成情况报当地乡镇和县安监局。 5.尾矿库开展汛期专项检查。在雨季前,以排洪设施、排洪能力、坝体稳定及安全管理情况为重点,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或聘请外部专家,开展一次全面的尾矿库安全检查。
(二)各乡镇(街道)安监中队在督促、指导矿山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应做到“严执法”、“重实效”
各乡镇(街道)安监中队要及时将方案传达到辖区内每个矿山企业并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矿山实际情况,明确工作安排,并按照执法检查计划对矿山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要采取暗查暗访的办法,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插现场,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检查。要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对矿山开展全面检查时,要参照省局《关于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矿〔2014〕16号)中相关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现场审查(检查)表》进行逐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出具整改意见书,属于立案查办的违法行为,必须及时启动处罚执法程序,防止一说了之、失之过宽的不作为情况。以严格执法推动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推动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工作实效。重点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开拓系统,改进采矿方法和工艺,改善作业安全环境,提高装备水平,及时淘汰落后的设备设施与工艺,特别是对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等安全影响较大并长期存在的问题,更应作为重中之重。同时,要高度重视矿山企业“三违”现象,督促企业树立“三违”即是隐患的意识,认真开展反“三违”活动。
(三)发挥专家库作用,做好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县安监局组织专家开展一次以地下矿山安全技术工作情况、露天矿山采场外安全、尾矿库防汛安全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检查。年底前完成对各露天矿山采场外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验收。
2. 2015年1月15日前向县安监局上报《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附件:1.露天矿山采场外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表
2.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
常见问题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