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天水利〔2019〕128号
关于开展节水型小区建设的通知
各相关居民小区:
为切实提高居民小区用水效率,增强全民节水意识,形成“珍惜水、爱护水、保护水”的社会氛围,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根据《天台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方案》和《浙江省节水型居民小区考核办法(试行)》,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条件
包括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的、实行集中供水的城镇居民小区。
二、工作目标
2019年完成2个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并逐步将各类居民小区纳入节水型单位创建范围,到2020年,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达15%以上(建成率=节水型居民小区数量/居民小区总数)*100%)。
三、申报和建设程序
节水型小区申报程序采取重点推荐和自愿申报的相结合的方式。申报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组织自评。建设标准和创建内容见附件,自愿申请的单位请予8月底前报县水利局或行政执法局。
县水利局会同县行政执法局等有关部门根据《浙江省节水型居民小区考核标准(试行)》,组织现场验收和评审工作。验收通过后发布节水型小区名单,并报送省水利厅备案。
四、保障措施
节水型小区创建工作是“五水共治”重点工作,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基础,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做好申报工作。各申报单位要严格对照节水型小区建设标准,建章立制,查漏补缺,做好申报材料收集、整理。
县水利局按照节水型社会建设资金补助办法,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通过验收的节水型小区补助。
联系人:
天台县水利局
汪金寿 电话:617838
天台县行政执法局
徐必喜 电话:520396
附件:1、浙江省节水型居民小区考核办法(试行)
2、浙江省节水型居民小区考核标准(试行)
3、浙江省节水型居民小区考核标准评分表
4、浙江省创建节水型居民小区推荐表
5、浙江省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报告书
6、天台县节水型小区创建名单
天台县水利局 天台县行政执法局
2019年8月13日
附件1
浙江省天台县节水型居民小区考核办法(试行)
一、组织机构
本县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验收、命名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负责辖区内节水型居民小区的创建和申报组织工作。
二、适用范围
凡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居民小区,且入住率70%以上,均可对照《浙江省天台县节水型居民小区考核标准(试行)》的要求开展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活动。
三、考核内容
节水型居民小区采取评分(总分105分)考核,指标分为五大部分:节水管理、节水宣传、技术指标、设施建设和鼓励指标。
节水管理包括组织落实、公共用水节水措施、报修检漏制度及记录。
节水宣传包括宣传教育、居民节水意识。
技术指标包括居民生活用水户表率、节水器具普及字、用水器具漏水率、居民人均月用水量。
设施建设包括绿化灌溉、景观用水和游泳池用水。
鼓励指标包括非常规水资源利用。
四、验收条件
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实行申报制度。创建小区应对照节水型居民小区考核标准进行自查,自查达到90分以上的小区,均可填报节水型居民小区申报书,并由街道办事处、乡镇向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验收。
申请节水型居民小区验收的,应将创建报告书及资料(一式三份)报送所在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审核、考核和验收。
五、验收程序
节水型居民小区验收实行现场考核,程序如下:
(1)听取申报小区关于开展创建活动的工作汇报;
(2)查阅申报材料的原始资料;
(3)现场抽查用水设备、设施及节水措施;
(4)组织评审,现场评分,提出评审结果。
六、申报时间
节水型居民小区的验收和命名工作每年进行二次,复查工作每四年进行一次,经复查不合格的节水型居民小区将取消命名。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每年的5月31日、11月30日前受理本年度申报材料。
七、命名
现场考核验收后,总分达90分以上(含90分)的可命名为节水型居民小区,由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授予荣誉称号。
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报告书由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附件2
浙江省天台县节水型居民小区考核标准(试行)
一、节水管理
(1)组织革实(10分)。
小区节水管理制度完善,有节水方案,有节水管理机构和专职(兼职)节水管理人员,得5分;定期召开节水工作会议,并有相应的会议记录,得5分。此项检查以查看资料为主,有则得分,无则不得分。
(2)公共用水节水措施(10分)。
小区公共部位用水单独装表计量率达100%,得5分,否则不得分,此项检查以现场查看为主;
公共用水部位使用节水器具,得3分,使用非节水器具不得分,此项检查以现场查看为主;
公共用水无跑、冒、满、漏,得2分。此项检查以现场查看为主,有则得分,无则不得分。
(3)报修检漏制度及记录(10分)。
有报修检漏制度,小区内设有报漏电话,得5分,无则不得分,此项检查以现场和资料查看为主;
如发生漏水或设备故障,接到报修要有记录并及时解决问题,修完有完整清单,清单上写清维修的户名、修理的内容及修理情况,得5分,无则不得分。此项检查以查看原始资料和保修记录为主。
二、节水宣传
(4)宣传教育(10分)。
小区内设置节水标志、节水宣传专栏、板报,有悬挂节水宣传横幅、张贴节水海报的,有得5分,无则不得分,此项检查以现场查看为主。
经常开展节水宣传教育。定期更新节水宣传专栏、板报内容,在“全国节约用水宣传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期间组织开展节水宣传活动。此项检查以查看资料为主,要有节水宣传又字记录、照片等资料,有得5分,无则不得分。
(5)居民节水意识(10分)。
居民参与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节水意识较强,得10分。此项检查以现场走访询问为主,走访10户以上居民,有节水意识的得分,否则按走访户数按比例扣分。
三、技术指标
(6)居民生活用水户表率(10分)。
居民户水表的准确完好。验收时现场随机抽查用户并查看资料,抽查的户数不少于10户。
计算公式:居民生活用水户表率=(居民生活用水已安装并且正常计量的水表数÷居民生活用水户应装水表数)×100%。
居民生活用水户表率达到100%的,得满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且抽查中发现有未安装水表或水表异常的居民户,每发现一户1分,扣完为止。
(7)节水器具普及率(10分)。
节水器具是指符合《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164-2014)的用水器具或采用节水措施改造的用水器具。验收时采取现场随机抽查的办法,抽查的户数不少于10户。
节水器具普及率=[(抽查的居民家庭使用节水器具件数+居民家庭使用采取节水措施的用水器具件数)÷抽检居民家庭使用器具总件数]×100%
居民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的,得满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有使用淘汰用水器具的,该项指标不得分。
(8)用水器具漏水率(10分)。
用水器具是指小区内所有的用水设备和部位。器具漏水有一处滴漏点算一处漏水。验收时采取现场随机抽查的办法,抽查的户数不少于10户。
计算公式:用水器具漏水率=(检查用水器具中漏水的件数÷抽检器具总件数)×100%
用水器具漏水率低于2%的,得满分;高于2%的,每高一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9)居民人均月用水量(10分)。
根据供水企业和物业管理提供的用户年用水总量核算出每户每月人均用水量。居民人均月用水量≤4.8立方米,得满分;每高0.1立方米扣1分,扣完为止。
计算公式:居民人均月用水量=近一年(连续12个月)小区居民用水总量÷(小区居民总数×12)
户人均用水水平计算涉及到用水人口的确定,用水人口以户口簿登记人数为准(在居委会登记的长期临时户口可以计算在内)。子女不与老人合住,但与老人合伙的,用水人口可多算一人。为便于操作,人口数不宜经常变动,一般每季度或半年核实次。
四、设施建设
(10)绿化灌溉(5分)。
居民小区绿化灌溉使用的设备符合节水要求,绿化使用微喷技术或利用再生水、雨水浇灌的,得5分,无则不得分;考核时检查现场结合查看日常管理记录和节水管理部门的执法检查记录。
(11)景现用水、游泳池用水采用循环方式(5分)。
居民小区景观用水、游泳池用水采用循环水或再生水、雨水的得5分。
此项检查以现场查看为主,有则得分,无则不得分。
五、鼓励指标
(12)非常规水资源利用(5分)。
根据小区用水和节水的实际情况,建设中水回用、雨水利用、河道水利用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设施,且设备正常运行的,得5分,无则不得分;此项检查以现场和资料查看为主。
六、依据且引用标准
《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
《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
《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标准)》。
七、申报相关条件
申报小区必须是已经实施抄表到户或采用趸售方式供水。
八、说明
1、已经实施抄表到户的其年用水总量由城市供水企业提供周期内(1年)缴费原始记录;采用趸售方式供水的由物业管理或供水企业提供周期内(1年)缴费原始记录。
2、对有缺项的小区,可按其余项目达标情况进行折算,公式如下:折算后得分=[其余项目得分/105-缺项的分值]×105。
3、按照考核标准计分,考评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可被评定为节水型居民小区。
附件3
浙江省节水型居民小区考核标准评分表
序号 |
项目 |
考核标准及内容 |
验收方法 |
分值 |
1 |
节水管理 (共30分) |
小区节水管理制度完善,有节水方案,有节水管理机构和专职(兼职)节水管理人员得5分;领导重视,定期召开节水工作会议,并有相应的会议记录得5分。 |
查看资料 |
10 |
小区公共部位用水单独装表计量率达100%得5分,无则不得分; 小区公共部位使用节水器具得3分,使用非节水器具不得分; 无跑冒滴漏得2分,否则不得分。 |
现场查看 |
10 |
||
有报漏电话、报修检漏制度和记录得5分; 及时解决问题得5分。 |
查看原始资料、报修记录 |
10 |
||
2 |
节水宣传(共20分) |
宣传教育节水型小区建设,小区设有宣传栏、定期更新维护得5分; 宣传档案资料完备得5分。 |
现场查看,查文字记录、图片资料 |
10 |
居民参与节水型小区建设,节水意识较强得10分。 |
查看资料,入户走访 |
10 |
||
3 |
技术指标(共40分) |
居民生活用水户表率达到100%,每低1%扣2分;发现有未安装水表或水表异常的居民户,每发现一户扣1分,扣完为止。 |
现场抽查、查看资料 |
10 |
居民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每低1%扣1分,有使用淘汰用水器具的不得分。 |
现场抽查、查看资料 |
10 |
||
居民用水器具漏水率≤2%,每高1%扣2分。 |
现场抽查、查看资料 |
10 |
||
居民人均用水量≤4.8立方米,每高0.1立方米扣1分。 |
查看资料 |
10 |
||
4 |
设施建设 (共10分) |
小区绿化灌溉使用的设备及方式符合节水要求,得5分。 |
现场查看、查看资料 |
5 |
小区景观用水、游泳池用水采用循环水或再生水、雨水得5分。 |
现场查看 |
5 |
||
5 |
鼓励指标 (共5分) |
建有中水、雨水、河道水等非常规水回用设施,且设备正常运行。 |
现场查看、查看资料 |
5 |
合 计 |
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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