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本级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的通知
市级各有关单位:
《台州市本级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已经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根据市政府“四张清单一张网”的要求,请认真组织实施,并着重推进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积极推进专项资金管理信息公开。列入市政府部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的所有专项,其主管部门、专项名称、预算定额等管理信息都应在政务服务网、市级主管部门网站和财政部门的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并逐步扩大公开部门及全过程管理信息。
二、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长效机制。规范专项资金设立、分配、使用,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退出机制,专项资金设立一般不超过3年。各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联合制定具体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原则上要求一个专项资金制定一个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的用途、使用范围、分配办法等主要内容。今后对未制定管理办法的专项资金,市本级财政将不予安排或暂缓安排。
三、加强专项资金绩效预算管理。强化绩效评价,对绩效评价结果不佳的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予以调整,并强化绩效问责,确保每一项财政专项资金都有绩效目标和组织实施计划,对没有绩效目标和组织实施计划的项目,市本级财政预算不予立项。
四、深入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列入管理清单的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原则上通过因素法、竞争性分配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分配使用。年度预算执行中出台支出政策要求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的,原则上通过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加强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执行管理。市本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原则上应在6月30日前及时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对当年确定不能执行的专项资金,按照规定统筹纳入财政总预算,调剂使用到当年急需的项目。
附件:台州市本级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台州市本级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
单位:万元
序号 | 部门 | 专项名称 | 2015年 列入清单的金额 |
1 | 台州市教育局 | 教育发展专项资金 | 7510 |
2 | 台州市科学技术局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 | 科学技术发展专项资金 | 6700 |
3 | 中共台州市委组织部 | 人才发展专项资金 | 5000 |
4 | 中共台州市委宣传部 台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文化发展专项资金 | 2850 |
5 | 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医疗卫生发展专项资金 | 5000 |
6 | 台州市环境保护局 | 生态环保专项资金 | 3300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台州市政府办公室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taizhoushi/taizhoushiz/2021/0526/79826.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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