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朗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函〔20146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的通知》(浙政函〔2013145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合和规范分配专项资金

(一)压减专项结余资金。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安排的具体项目已实施完成、中止或撤销形成的结余,以及两年以上的历年结余,收归财政统筹安排。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形成的结转项目,其资金管理办法有具体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未作具体规定且连续结转两年及以上的或具体项目已实施完成、中止或撤销形成的结余,一律收归财政统筹安排。

(二)整合归并现有专项资金。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财政专项资金。对已实现项目目标或到期的项目,要予以取消;对符合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但支持方向、扶持对象和用途相同或相近的项目,要予以归并;不同部门管理但支持方向、扶持对象和用途相同或相近的项目,要予以整合;建立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程序化、动态化管理。

(三)控制新增专项资金项目。除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增支项目外,市级部门不得新开口子,市财政不予安排。对部门承担的新工作,应首先通过调整存量资金结构予以解决,确需新设立专项资金的,部门要制定详细的实施规划设定具体任务和预期绩效目标,报市政府批准后设立。实行“三年一周期,一年一考核,评价结果与补助相挂钩”的评价机制。

(四)引入竞争性分配机制。对财政资金分配结果具有可选择性、适合项目管理的产业发展类、公共事业类财政专项资金,在资金分配管理环节引入竞争性分配机制。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社会民生和市级重点项目。首先在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高新技术和工业转型升级部分专项资金使用领域中探索引入竞争性分配机制试点,以后逐年推进。

(五)创新专项资金扶持方式。探索建立产业(行业)发展基金。市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支持产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原则上要按专项资金总额的一定比例补充产业(行业)发展基金,促进产业创新发展。

(六)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市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资金,原则上应在9月底前及时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

二、加强专项资金绩效预算管理

(一)强化绩效与预算的结合。做到每项专项资金预算都有绩效目标和组织实施计划。没有明确绩效目标和组织实施计划的财政专项资金,市财政预算不予安排。

(二)强化绩效跟踪。要加强对绩效目标实施情况的监控,及时掌握经常性和阶段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年度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进程和支出执行进度。绩效目标有偏离的要及时纠正,确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需调整绩效目标的,要随同预算一并调整。绩效跟踪结果作为预算执行的依据,并据此优化和调整管理。

(三)深化绩效评价。市级部门要组织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财政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自评和复审,并及时将结果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要加强对绩效自评的抽查,同时要选取社会影响较广、与民生保障和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特别是对阶段性财政专项资金组织实施重点评价。

(四)强化绩效问责。评价结果要进行公示、公开,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制度。按照“谁用款、谁担责”的原则,强化绩效问责机制。健全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机制,滚动预算到期评估后,绩效好的专项资金予以激励,绩效不好的专项资金要取消或调整使用方向。

三、积极推进专项资金管理信息公开

(一)逐步实施全过程管理信息公开。除涉密项目外,由市级部门直接分配明确到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等受益对象的财政专项资金,其分配政策、过程和结果,以及执行过程和结果等全过程的管理信息都要在有关市级部门和财政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分配政策包括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分配因素和公式等。分配过程包括项目申报和批准程序、绩效目标、分配结果等,分配结果确定前需要在有关市级部门和财政部门门户网站上进行至少7天的公示。执行过程包括项目实施情况、支出进度等。执行结果包括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

(二)强化公开主体责任市级部门是其归口管理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其归口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按规定公开的要素内容及时公开,并做好必要的解释和说明。

(三)强化公开监督责任。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和预算公开要求,每年预算经市人大批复后,由市财政局公开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清单,包括主管部门、专项名称、预算金额等。市级部门在其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其归口管理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清单,包括专项名称、预算金额、绩效目标等。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试点工作方案

台州市人民政府

2014121

附件

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试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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