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改一拆”工作要求,巩固我市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成果,坚决遏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建立预防和治理违法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违法建筑“能发现、拆得掉、控得住”,经市政府同意,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属地管理、分工负责、分类处理、集中整治、拆建并重、注重实效”原则,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深入持续开展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有效遏制违法建设,构建政令统一、精简高效的监管指挥体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快速反应体系,权责一致、有责必究的责任追究体系。
二、工作目标
建立违法建设长效管控机制,使违法建设“预防、发现、报告、处置”步入规范化、制度化和智慧化的常态运行;对已有的违法建筑进行全面摸排,建立“一户一档”台账,分类分批依法处置;对新增的违法建筑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拆除,确保违法建筑零增长,到2020年全市实现“基本无违建市”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违法建设管控中心。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整合资源,归并国土、建设、城管等部门业务相近、功能相似、对象相同的违法建设管控机构,建立集指挥调度、应急处置、举报投诉、监督考核于一体的违法建设管控中心。管控中心作为违法建设管控的常设机关(主管部门由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负责全域违法建设管控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和考核,人员由城管、国土、建设等单位人员组成。管控中心为运营实体,运用网格化管理、事务分类管理、队伍协调管理等方法,实现区域内查违控新工作的高效协同。
(二)建立违法建筑信息管理平台。以“一户一档”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整合智慧城管、国土快速反应信息系统、建设卫片遥感信息采集模块和综合执法平台等实时违法建设数据,建立信息全面集成的违法建筑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各平台之间违法建筑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违法建设管控中心统一信息管理平台的应用标准,使平台具备违法建设的投诉举报、巡查发现、执法处理、案件办理等功能,通过平台的应用做到实时指挥、监督和考核,形成市、县、乡三级联网的违法建设长效管控指挥系统。
(三)建立日常巡查监管队伍。按照依法行政、权责一致、上下衔接的原则,各级都建立一支统一指挥、高效协同的日常巡查监管队伍,负责辖区内的违法建设日常巡查和监管。县(市、区)由综合行政执法、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等部门人员组成;乡镇(街道)监管人员由乡镇(街道)、村两委组成,通过网格化监管,对违法建设管控定人、定岗、定职,建立时时有人巡、处处有人查的全方面监管体系。
(四)建立健全违法建设防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