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深入实施《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围绕台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气象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等领域的服务保障作用,现就推进2019年全市高质量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聚焦民生保障,坚守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构建具有台州特色的新时代气象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切实提高气象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切实扛起“第一道防线”政治责任,为台州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气象保障。
(一)推进综合气象监测系统建设。以智能观测、社会共享为抓手,实现对重点区域主要气象灾害的高时空分辨率、高精度的综合立体连续监测。不断优化气象观测站网建设,加快推进黄岩国家气象观测站建站和三门国家气象观测站迁站工作,加强沿海港口、海洋岛屿、主要道路沿线等区域自动观测站布局。各级气象、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应急管理等部门应做好视频资源的有效对接,推动智能识别成果的社会应用和服务。推进重点区域的智能天气观测系统建设,实现多部门灾害监测信息汇总、共享和共用。
(二)加强气象预报预警精准服务。改进精细化要素预报、气象灾害预警、灾害性天气落区预报,提高各类预报预警产品的精准度和协同性。深化属地化、分灾种、分区域的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业务,提高预警准确率和时效性。建立致灾临界阈值指标体系,将基于致灾阈值的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气象风险预警产品体系融入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服务科学指挥决策。加快台州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业务平台建设,推进市、县监测预报预警一体化业务,在保障服务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中发挥效用。
(三)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发布机构和发布系统。全面建成市、县两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机构,落实发布职能,健全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运行管理机制。将气象灾害预警发布和传播工作纳入政府公共信息发布体系,建立气象灾害预警发布和传播权威渠道。深化社会传播设施的共建共享机制,提高农村应急广播、浙政钉发布、人防警报等体系在气象预警传播中的利用率,推进预警信息进村入户。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应急响应机制,推动预警响应工作和责任的法定化、规范化。加强新媒体技术应用,建立全媒体融合发展的气象服务信息传播系统和智能服务终端,扩大气象信息服务覆盖面。
二、聚焦乡村振兴,提高气象为农服务现代化、智慧化水平
加强乡村振兴气象保障服务是新时代气象服务“三农”的具体体现,要着力构建有效联动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智慧精准的气象为农服务体系,为台州乡村振兴提供更高质量和水平的气象保障服务。
(一)推进乡村气象防灾减灾组织责任体系建设。做好《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构建以县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机构为主体,以乡镇(街道)气象工作为单元,以自然村、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次生灾害易发区等责任区为网络的基层气象防灾减灾组织体系。推动落实基层气象防灾减灾法定职能,明确城乡全科“网格员”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职责。推进延伸到村和各网格点、责任区的灾害防御责任人全覆盖,建立动态管理的气象防灾减灾责任人数据库。持续推进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乡村建设。深化农村文化礼堂气象科普点建设,开展以村(社区)为中心的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提高基层气象灾害自我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