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提高粮食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国办发〔2017〕7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37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围绕“两个高水平”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牢固树立大粮食安全观,立足粮食产业发展方式转变,按照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全产业链建设的要求,以规模化、品牌化、优质化为路径,以先进科技、人才、经营管理为引领,加快推进粮食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促进农民增收,满足居民对粮食产品的多样化需求,为构建更高水平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提供更有力支撑。
到2022年,全市粮食产业经济布局更加合理,粮食产品结构更加优化,粮食产业经济活力明显增强,区域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全市粮食企业总产值力争达到40亿元,利税力争达到4亿元,全社会粮食仓储能力达到60万吨以上。
二、培育壮大粮食产业主体
推进实施“521”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全市培育或引进龙头企业50家以上(每个县
三、加快粮食产业转型升级
(一)大力推进优质粮食工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进粮食产业绿色发展,增强优质粮食供给,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支持粮食主体申请无公害、绿色、有机、良好农业规范等通行认证,大力发展旱粮、木本油料等特色产品。开展米糠、碎米、麦麸、麦胚、饼粕等副产物综合利用示范。发展全谷物等新型营养健康食品,增加有机米、发芽糙米、留胚米等供应。积极帮扶,力争有两家企业进入“中国好粮油”的序列。加快推进“放心粮油”供应网络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二)大力发展主食产业。支持米、面、玉米和杂粮及薯类主食制品的工业化生产、社会化供应,发展方便食品、速冻食品。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等新模式。保护并挖掘台州传统主食产品,支持传统酿造业和传统食品制造业提升发展。加强主食产品与其他食品的融合创新,鼓励开发个性化功能性主食产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三)促进粮食精深加工与转化。鼓励发展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粮食精深加工项目,增加专用米、专用油、功能性食品以及保健、化工、医药等方面产品的有效供给。支持开展米糠、稻壳、碎米、饼粕等副产物综合利用,加快发展水产养殖尤其是海产养殖等所需的特种饲料产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四)支持粮食机械制造业发展。重点支持粮食仓储专用装备器材制造、粮食质量检验检测仪器制造等企业加快发展,提升技术含量和产品档次,增强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五)统筹利用粮食仓储设施资源。多渠道开发国有粮食企业设施用途,扩展国有粮食企业服务范围,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为粮食加工企业提供场地、仓储保管服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粮食产后服务,为城乡居民提供粮食配送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四、创新粮食产业发展方式
(一)促进全产业链发展。支持粮食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产销对接和协作,共同参与粮食生产功能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和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拓展物流营销和服务网络。出台粮食生产设施用地、农产品初加工优惠用电等政策,发展“产购储加销”一体化模式。依托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各类农业产业组织联合体,发展粮食精深加工,培育一批产后加工销售能力强的规模粮食生产加工一体化经营主体,培育一批品质好、叫得响、占有率高的稻米品牌,实现粮食就地加工转化增值,提高粮食生产综合效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二)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以区域特色粮食产业为基础,打造产业承接平台,培育特色产业集群。支持市内企业到主产区建设粮源基地和仓储物流设施,鼓励主产区企业在我市建立加工和营销网络,加强产销合作。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大力开展浙吉粮食对口合作,积极协助吉林通化企业在我市建立吉林大米营销店,实现优势互补,共赢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三)积极发展新业态。大力推广“互联网+粮店”等新型粮食产品零售业态,重点支持粮食批发市场(交易中心)、农业电子商务产业园、粮食电子商务产业园等发展。加大对粮食文化资源的挖掘、保护和开发利用力度。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鼓励发展粮食产业观光、体验式消费等新业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四)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大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粮食产业名牌产品,扩大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大力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加强绿色优质粮食品牌创建、推广。积极引导种粮农民特别是规模经营户由“生产导向型”向“消费导向型”转变,生产符合市场需求的优质粮食品种,实现优质优价。(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五、夯实粮食产业发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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