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应对疫情冲击和助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消费对“六稳”“六保”的基础性作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加快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培育发展数字消费
(一)发展“互联网+社会服务”。完善“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大力促进教育、医疗、健康、养老育幼等服务消费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依托之江汇教育广场等平台,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打造智慧校园示范学校;支持开展“互联网+”健康咨询、医疗、护理等服务,完善优化“健康台州”APP,加快聚合掌上医疗健康服务,建设24小时“网订店送”药房;鼓励社区居家“虚拟养老院”、智慧养老、共享养老等“互联网+养老服务”发展,推行家政电子商务、“互联网+家政”等新业态,发展“互联网+体育”和智慧体育,支持“云办公”“远程办公”“共享员工”等新模式,积极扩大服务消费、信息消费。
(二)推进智慧商圈建设。鼓励综合体、商品市场、大中型商场、超市、连锁店和其他生活服务业场所进行“人、货、场”云化改造,建成一批智慧商店、智慧商场、智慧街区、智慧商圈。深化紫阳街等省级高品质步行街试点创建,加快推进智慧商圈、街区宽带、无线Wi-Fi网络和交通监控等基础设施和智慧化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力争到2022年建成路桥区南官-中盛等10个省市级智慧商圈项目。引导商圈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积极推进“网上菜场”“网上餐厅”“网上超市”等6个网上项目建设,支持发展网订店取、互动体验等O2O新业态服务,推广定点收寄、订单投递、零售点自提等“无接触”配送模式。
(三)拓宽智能消费新领域。加快推进5G网络、数据中心、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有线电视网络整合与5G一体化,力争3年时间超前完成台州5G网络规划建设布局,至2022年建成5G基站1.6万个以上,实现普通乡镇及以上区域5G信号全覆盖。继续开展千兆城市建设,推进5G基站建设“一件事”集成改革,加快城市智慧杆试点建设。积极推动5G在智能制造、智慧城市、智慧旅游、智慧医疗、车联网等领域部署应用,带动购物支付、生活服务、金融服务等全方位升级。发挥我市高清及新型显示产业优势,加快实现“5G+”产业融合发展,研发推出智能泵阀、无人驾驶汽车等应用产品,带动智能服务新消费。
二、持续优化消费供给
(四)扩大优质进口消费。承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溢出效应,积极开展进口相关配套活动。发挥国家级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优势,完善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力争到2022年建成3个以上区域跨境电商融合发展引领区,实现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额45亿元。畅通国内国际市场渠道,积极开展双循环示范区创建,支持椒江区、路桥区、温岭市、天台县等建设进口商品世界超市、购物天堂,实现“买全球卖全球”。深入推进浙江自贸区台州联动创新区建设和市场采购贸易国家级试点,力争年内创成台州综合保税区。落实好国家明令暂停进口疫区商品以及因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风险而启动风险应急处置商品的政策要求等。
(五)推动出口转内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转内销市场准入。实施出口企业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引导出口企业打造自有品牌。鼓励台州先进制造业集群、名特优新品与各类电商平台进行深化对接,支持平台企业联合出口企业运作品牌模式和协同制造模式,实现以销定产,解决供需错位。推进文化创意、设计服务产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支持建立工业设计中心等。推动外贸加工制造企业通过自营、合作等方式增加国内市场优质商品供给;积极推动外贸企业参加国内展会,举办企业产品“进社区、进步行街、进商场、进超市、进平台、进广场、进政采云”活动,实现产销深度对接。用足用好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加强企业分类帮扶。
(六)拓宽商品消费营销渠道。加大电商拓市力度,积极实施外贸稳增长“大突围”暨“店开全球”跨境电商万店培育行动;支持网络平台、电商企业与新媒体合作,开设实体体验店、快闪店,鼓励发展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社群电商、“小程序”电商等智能营销新业态。持续开展“美好浙播季”专项行动,全面实施“村播计划”,全年完成直播活动50场以上。以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和长三角市场一体化为目标,积极推进多向拓市,加快形成“台州制造销全国”格局。创新办展方式,推广“云展览”“云洽谈”“云签约”,实现线上推介、现场直播、线下送货。
(七)打造地方特色品牌。加大本地产品知名品牌推广力度,深入挖掘企业品牌文化和名优特产品,推动名品名店名街联动,鼓励推出旗舰店、概念店、体验店。充分发挥地域特色优势,做优做强“台九鲜”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好产品台州造”区域品牌,打响“追着阳光去台州”“浙东唐诗之路目的地—山海台州”文化旅游品牌。注重“老字号”企业的传承与发展,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浙江老字号”培育认定,鼓励老字号企业进步行街、影院等场所的消费体验活动。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支持台州的“浙江老字号”按规定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
三、激发释放居民消费潜力
(八)繁荣发展夜间经济。研究制定后疫情时代繁荣夜间经济、促进消费增长政策。加强夜间经济规划布局,创新夜间经济业态模式,大力实施以“夜购、夜食、夜娱、夜游、夜读、夜练”为主题的夜间经济活动。加强夜间经济产品和服务供给,鼓励支持主要商圈和特色街区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开设深夜营业专区、24小时书店和便利店、“深夜食堂”特色餐饮等。加快推进临海市、仙居县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积极支持路桥区、椒江区开展省级夜间经济城市试点,力争通过3年努力,培育夜间经济集聚区、夜经济地标15个以上。积极发展乡村夜经济,发布一批夜间消费热力图、推荐一批夜间消费口碑店、打造一批夜间消费网红打卡地。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鼓励开展户外经营,完善夜间交通、安全环境等配套措施,全面提高夜间消费便利度和活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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