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天台县行政审批局、台州湾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与投资服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简化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服务效能,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根据《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中共台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经研究,我局决定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并对我局原行政审批容缺受理事项清单进行了调整、扩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容缺受理范围
本通知所称的容缺受理,是指申请人在办理文化、文物、广电、旅游行政审批事项时,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主件)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申报材料(副件)有欠缺的,经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后,由行政审批窗口先予受理和审查,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处理办法,在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后,审批机关及时出具审批意见,颁布相关批文、证照。
二、容缺受理流程
(一)凡属容缺受理范围的审批事项,行政审批窗口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可容缺的申报材料(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申报材料表中以“★”标注)。申请人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提交的申报材料主件齐全,仅缺副件材料的,由申请人提出容缺受理申请,并作出书面承诺,书面承诺书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由申请人签字并按捺手印),窗口先予受理,并出具《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补正告知单》。《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补正告知单》一式两份(一份当场交申请人,一份审批机关存档备查)。
(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主件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受理。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
常见问题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