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科技局(经科局),椒江区科技事业中心,台州湾新区经科局,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推进我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建设,进一步构建良好的科技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根据《关于印发《台州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等2个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台科〔2020〕34号)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申报
(一)申报对象符合《台州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等2个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台科〔2020〕34号)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均可申报。
(二)申报方式
此次申报工作统一通过“台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s://kjy.zjtz.gov.cn/)进行网络申报,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请申请单位选择法人登录,再点击“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市级众创空间”进行申报,如无政务服务网账号请先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申报系统。
(三)申报组织
1.各申报单位请于2023年5月31日之前完成在线填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核查,在2023年6月2日前完成本辖区内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推荐工作。并将申报名单汇总表(盖章)电子版上报到市科技局高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