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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政办发〔2015〕235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椒江区清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与企业脱钩整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椒江区清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与企业脱钩整改行动方案》经第51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椒江区清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与企业脱钩
整改行动方案
根据省、市有关清理行政事业单位与企业脱钩的要求,为做好区级行政事业单位与企业脱钩整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清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与企业脱钩整改行动顺利推进,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实现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全覆盖,协调解决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区政府成立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区国有资产管理局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代表区政府对国有企业出资并履行出资人职责,目前暂委托财政局管理。同时,成立国企脱钩整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由杨玲玲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财政局、区国资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区发改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编委办、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主要领导为小组成员(具体名单附后)。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整改办),由区财政局分管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派具体业务同志参加。
二、整改措施及时间安排
(一)开展区级行政事业单位与企业脱钩整改专项清查
1、开展自查:
2、组织核查:
(二)限期整改违规问题
1、企业脱钩、撤并整改:2016 年4月30日前,完成区级行政事业单位与企业脱钩整改工作。对没有存在必要的企业,由各主管部门负责企业清理注销、人员安置遣散、资产处置。对需要保留的企业,由整改办按照行业相近和产业关联的原则,提出归并、重组意见,报区国企脱钩整改工作推进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