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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椒江区调查研究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2021-08-10 椒江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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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政办发〔201626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6年度椒江区调查研究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调查研究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2016年度椒江区调查研究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加强领导,深入调研,及时做好调研成果的上报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为全力实现椒江“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作出积极的贡献。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314

(此件公开发布)


2016年度椒江区调查研究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调查研究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我区政务调研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具体考核单位以《区级各单位调查研究工作考核基本任务表》中的名单为准,具体见附件1

二、考核任务

调查研究考核任务具体见附件1

三、考核计分办法

(一)区级录用。按时上交《调研课题计划表》的,计10分;参加政务调研顶岗培训的单位计30分。被《椒江政务调研》或市级部门刊物录用的,每篇计50分;积极配合协助区级调研组开展工作或形成调研报告的,每次计20分;同其他单位一起开展联合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被《椒江政务调研》录用的,主笔者单位计30分,成员单位计20分;区领导批示的给予加倍计分。

(二)市级录用。调研文章被市委、市政府主办的刊物或省级部门刊物录用的,每篇100分。市领导批示的给予加倍计分。

(三)省级录用。调研文章被省委、省政府主办的刊物或国务院各部委刊物录用的,每篇计150分。省领导批示的给予加倍计分。

(四)国家级录用。调研文章被国家级刊物录用的,每篇计200分。国务院领导批示的给予加倍计分。

同一篇调研成果被不同刊物重复录用的,计分时按刊物级别采取就高原则,不重复计分。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调研文章,由各单位在12月中旬统一上报至区政府研究室。区政府研究室定期在椒江区区级机关协同办公系统上通报各单位录用情况。

四、考核要求

(一)调查研究工作考核分别列入当年全区各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区级机关单位工作目标考核

(二)考核分值根据各单位综合排名情况计算。

五、考核评优办法

(一)先进组织单位

积极参与区级重点课题的调研工作,全面完成年初制订的调研工作计划;全年上报调研成果录用总得分处于全区前列,其中在《椒江政务调研》增刊上发表的调研成果不列入先进组织单位评比。

(二)先进个人

先进个人要求积极参与、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全年至少有2篇本人直接参与的调研成果被各级刊物录用。

(三)优秀调研文章

优秀调研文章的评选根据调研报告的质量和调研成果的应用情况而定。

六、考核奖励办法

(一)调研工作先进组织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调研文章每年评比一次,由区政府办公室发文表彰。

(二)调研成果被《椒江政务调研》录用,每篇100元,另对图片提供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被市政府《研究》录用,每篇600元;被省政府《调查与思考》录用,每篇900元。全年一次性计发。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调研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全员抓调研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明确工作思路。全区各有关单位要坚持调研工作为全区中心工作服务的工作方针,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工作,为领导决策和工作推进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三)立足求真务实。全区各单位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主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要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善于总结经验、提出对策,不断提高调研工作水平。

本办法自201611日起实施,由区政府研究室负责解释。

 

附件:1.区级各单位调查研究工作考核基本任务表

2.2016年椒江区政府系统调研课题计划表

 

附件1

区级各单位调查研究工作考核基本任务表

类别

   

目标

分值

区发改局(区粮食局、区物价局)、区统计局、区经信局、区安监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分局(区房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社保中心)、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地税局、区国税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路管理局、区公路运输管理局、区航管所)、区农林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水利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区文广新局、区环保分局、区农办

100

区科技局、区监察局、区民宗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气象局、区风景旅游管理局、区供销社、区体育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司法局、区流管局、区打私与海防口岸办、区行政执法分局、区供电局、椒江规划管理处、区接待办、区经合办、区金融办、区法制办、区人防办、区外侨办、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台州湾集聚区椒江分区管委会、椒北开发管委会,全区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椒渔总公司、椒江农场

50

  

附件2

 

2016年椒江区政府系统调研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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