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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政发〔2016〕25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2016年度政府督办重大火灾隐患
单位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化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整改和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全面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前阶段,我区集中开展了重大火灾隐患排查行动,通过排查并经区公安消防部门核实,区政府决定将浙江台绣服饰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锦凤凰量贩音乐吧、台州市椒江布拉格网吧、台州市锦都大酒店有限公司4家单位列为2016年度政府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督促其限期整改。其中浙江台绣服饰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锦凤凰量贩音乐吧报请市政府予以挂牌督办。特此予以公告,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隐患整改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和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制定措施有力的整改方案,督促和帮助隐患单位认真整改。相关整改工作须在2016年10月31日前完毕。在整改过程中,对于容易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场所和部位,要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加强值班巡查严防死守,确保安全。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认真督办,确保落实
督办工作由隐患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和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主要职责是:建立整改工作责任制,督促责任单位和人员落实改正,限期消除火灾隐患,督促检查单位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措施、方案和实施情况,并会同公安消防机构、安监部门对整改工作进行验收。各督办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明确督办部门和人员,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区旅游、文化、经信、供电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采取相应必要的措施,加大督改力度。
三、依法行政,长效管理
全区各街道(镇)、各有关单位都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安全发展观念,把安全隐患整改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层层抓落实,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新闻媒体要敢于曝光,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改善我区消防安全环境。
附件:2016年度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情况表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