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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政办发〔2016〕49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椒江区沿海镇街道村深化反走私综合治理三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椒江区沿海镇街道村深化反走私综合治理三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椒江区沿海镇街道村深化反走私综合治理
三年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打击走私工作座谈会和国务院领导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全国打私办、浙江省反走私办相关要求和《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沿海乡镇村深化反走私综合治理三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坚持不懈”的打击走私工作方针为指导,主动适应反走私形势的变化,落实镇街道、村反走私工作责任,全面提高基层广大干部群众的反走私意识,建立沿海地区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杜绝区域性、系统性走私风险和热点走私问题在我区发生,营造平安稳定的开放型经济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反走私工作机制,夯实基层一线防范打击走私的社会基础,实现沿海镇街道、村(渔业公司、社区)两级在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上有组织领导、有兼职队伍(含信息员)、有可行制度、有宣教活动、有巡防行动、有台账记录、有基本保障(简称“七有”)和辖区内无海上偷运走私货物登陆接卸点(码头、堤坝等)、无参与走私的人员、无用作走私的车船等工具、无藏匿贮存走私或无合法来源进口货物的场所(仓库、冻库、油罐等)、无发生走私案件的企业(商户)、无销售走私油品的站点(船只)、无经营走私或无合法来源进口货物的市场商户(简称“七无”)的目标。
三、整体安排
(一)组织部署阶段(2016年3月—2016年5月)。区政府及有关沿海镇街道根据当地反走私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突出工作重点,明确责任分工,做好动员部署。
(二)试点阶段(2016年3月—2017年3月)。选择前所街道和椒渔总公司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单位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抓好工作落实,围绕基层基础,大胆创新试点。各有关单位要帮助试点地区基层组织落实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未列入试点的沿海镇街道和其他非沿海街道,今年做好反走私重点部位、重点对象的排摸和建档,查漏补缺,完善机制,并加强重点防范和面上反走私宣传等工作。
(三)推进落实阶段(2017年4月—2018年6月)。在认真总结试点地区开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2017年5月底前在各沿海镇街道全面铺开。各部门要加强对面上工作的检查指导,要及时交流基层有效做法,协调推进各沿海镇街道、村(社区)的工作。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8年7月—12月)。区政府组织有关单位,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查阅台账、随机入户访谈等方式,对沿海镇街道、村(社区)深化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并对其是否实现“七有七无”目标做出综合评价。对于达成“七有七无”目标的镇街道、村(社区),给予通报表扬和适当工作经费补助;对于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五)巩固提升阶段。深化沿海地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在《三年工作方案》实施过程中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应转入抓巩固抓完善抓提高的阶段;对成效不够明显或离“七有七无”目标要求差距较大的地方,要采取必要措施,责任有关单位限时改正。
四、主要举措
(一)大力开展反走私宣传教育。各镇街道、村(社区)要大力宣传反走私政策法规,综合运用广播、短信、微信、横幅、标语、渔信通等载体,面向社会大众和特定受众开展反走私宣传和走私违法案例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反走私法纪观念。要根据椒江特点,开展针对性宣传,一是针对码头业主、船运公司、渔业公司等相关人员开展海上反走私宣传培训;二是利用伏季休渔期向渔船货船相关从业人员开展反走私宣传活动;三是联合打私办、市场监管等部门向冻库、油库、加油站、市场经营户开展反走私宣传;四是通过召开进出口企业诚信建设会议、宣传册、上门走访等方式向进出口企业开展反走私宣传。五是向镇街道以及沿海村、重点村的干部、社会综合治理人员和网格化管理人员宣传反走私相关业务。宣传教育要力求通俗易懂,法律、政策界限清楚,并做到家喻户晓。宣传教育的渠道、形式要多样化,在容易发生走私的地方可设置反走私宣传警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