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椒政发〔2016〕88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州市椒江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台州市椒江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
(此件公开发布)
台州市椒江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50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根据国家、省、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椒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发展回顾
“十二五”期间,我区残疾人事业坚持科学发展,统筹规划,着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残疾人事业整体发展水平有了显著的提升,广大残疾人得到了真正的实惠。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领导多次听取残疾人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区人大、区政协领导多次组织视察活动,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区政府残工委切实承担全区残疾人工作的组织协调,分解工作职责和任务,并将残疾人工作列入区委、区政府对镇、街道、部门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目标责任制考核及党建考核内容。在残疾人康复、劳动就业、权益保障等方面,相继制定出台《椒江区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意见》、《椒江区城乡残疾人社会养老保险补助办法》、《椒江区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细则》等政策措施,广大残疾人得到更多的实惠。深入实施爱心城区创建活动,我区被省政府命名为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区),成为浙江省首批获此殊荣的27个城市(城区)之一。
社会保障覆盖扩面。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投放资金不断增加,获益人数不断增多。“十二五”时期,共1284名残疾人单独施保、全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有1211名重度残疾人得到托(安)养服务。落实就业年龄段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5103人次残疾人领取了生活补助。加大残疾人参加社会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扶持力度,全区城镇残疾职工参加养老、医疗等各类社会保险实现全覆盖,城镇个体从业残疾人参保明显扩大;全区残疾人城乡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残疾人生活状况进一步得到改善。扎实推进残疾人安居工程,共投入补助资金50多万元,帮助125户残疾人家庭喜迁新居。为1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对854户残疾人实施康复辅助器具进家庭。
康复服务不断健全。围绕“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切实加强残疾人康复机构和康复设施建设,对康复中心(站、点)进行改造,更新康复器材,完善管理制度,形成区、街道(镇)、村(社区)三级康复服务网络。探索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措施,建立健全康复服务“一人一档”。加大康复救助力度,全区共有5200人次残疾人接受社区康复服务,7200人次接受机构康复服务,对3242人次精神残疾人发放服药补助达141万元。对3118名残疾人实施“助听、助行、助明”工程,对190名残疾人实施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极大地改善了贫困残疾群体的生存环境和生活能力。
教育工作取得成效。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义务教育、基本满足十五年基础教育的目标。全区学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8.2%。实施送教上门,作为义务教育一种有效补充方式。推进以抢救性康复为主的学前教育,大力支持民办特校机构的发展。我区共有3所民办特教机构,区畅听聋儿康复中心被评为全市助残先进集体。加大对残疾人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的资助力度,“十二五”时期共有1001人次得到资助,资助金额87万元。
创业就业稳步推进。采取以企事业单位集中就业、按比例就业为主,自谋职业、工疗庇护为辅的残疾人就业模式,多次举办残疾人就业招聘会,切实加大残疾人就业安置力度,全区共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429人,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437人,个体就业300余人。推动“小康阳光庇护中心”建设,全区现有“小康阳光庇护中心”9家,其中省级2家,安置残疾人 133人。切实加大对贫困残疾人的救助力度,共对4202余人次的贫困残疾人进行定期补助,总额达205万元;投入资金165万元,扶持1027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发展种养植业、加工业;开展残疾人职业技术与农村生产实用技术免费培训,多次举办种养植业、手语、计算机、盲人按摩等培训,共培训残疾人1490人次。加大残疾人保障金征收力度,先后出台《关于印发台州市椒江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全区共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8911万元。
宣文体育有新突破。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利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大节日,开展大型送温暖、残疾人便民服务等系列活动。主流媒体关心关注我区残疾人工作,广泛报道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感人事迹以及残疾人自强不息的典型故事,并推出最美残疾人、残疾人自强创业、为民办实事工程等方面的系列专题报道。“十二五”时期,在地市级以上发表反映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宣传报道1400多篇,其中省级以上发表436篇,市级发表 974篇。残疾人体育工作列入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成功举办第五届全区残疾人运动会。建立残疾人优秀运动员、文化艺术人才的培养、选拔、激励机制。“十二五”时期,椒江籍残疾人演员、运动员在文化体育活动中,共获得国际性奖项9个,全国性奖项5个,全省性奖项9个。
权益保障逐步健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建设,残疾人权益得到有力维护。健全和完善残疾人信访、法律援助与法律救助工作机制,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在全市率先实施持证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优惠政策。全区各镇(街道)残联理事长实现专职,享受同级人民团体副科待遇。各镇(街道)、村(社区)均配备了残疾人专职委员,基层残疾人组织更加健全。对全区7488名持证残疾人开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摸清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服务需求,为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打下基础。
“十二”期间,我区残疾人事业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矛盾:一是残疾人就业难、收入低、竞争力弱等问题尚未根本性改变,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为残疾人服务专业机构、专业设施等仍比较缺乏,专业服务水平难以满足残疾人类别化、个性化需求;三是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还有待进一步改善,如城市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不够规范,管理力度有待于加大;四是社会扶残助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体制和机制还不够健全等。
二、“十三五”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三五”时期,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我区实施“工业强区、三产兴区、人才立区、生态优区、改革活区”五大发展战略为契机,进一步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依法保障残疾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权利,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关注残疾人的物质和精神需要,切实保障残疾人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残疾人。
坚持依法推进原则。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扶持残疾人的优惠政策体系,使残疾人事业发展做到有法可依,有政策支持。
坚持率先发展原则。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务实的作风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做到发展全方位、特惠全覆盖、服务有标准、社会无障碍、队伍专业化。
坚持多方联动原则。以政府为主导,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事业,进一步形成尊重、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
坚持普惠特惠原则。将残疾人作为重点对象纳入城乡社会就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体系的同时,研究制定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专项社会保障政策措施,优先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努力实现六个“更加”,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到98%。具体目标为:
残疾人社会保障更加健全。实施并完善四项补贴制度,不断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残疾人社会保障实行优先安排,坚持重点帮扶的政策保障和重点倾斜的待遇保障的发展思路,形成较为完善的法规化就业保护制度、特惠化社会救助制度、专项化社会保险制度、多样化社会福利制度。
残疾人就业创业更加广泛。加大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力度,坚持按比例分散就业与集中就业、庇护性就业相结合,推动公益性岗位就业,鼓励个体创业和自谋职业,使城乡残疾人就业更加充分,收入水平大幅提高。
残疾人教育培训更加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人人享有义务教育,基本普及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有就学条件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5%以上;进一步推动残疾人进入高等院校就读,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明显提升;继续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残疾人素质。
残疾人康复服务更加深入。在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基础上,机构康复、社区康复和家庭康复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加强社会康复和残疾预防工作,推进康复医学和康复产业发展,探索康复服务的新模式;推进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拓展康复服务项目,健全康复救助制度。
残疾人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广泛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力争在国际和国内残疾人文化、体育等重要赛事上取得更大成绩。进一步推动残疾人活动中心建设,不断丰富群众性文体活动;建设好残疾人体育示范基地。
残疾人权益保护更加有力。进一步健全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救助体系,建立健全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参政议政工作机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和执法检查督查力度,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各项权益,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十三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0年目标值 |
1 |
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占社会平均水平的比例 |
≥75% |
2 |
困难残疾人享受低保比例 |
100% |
3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比例 |
100% |
4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比例 |
100% |
5 |
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比例 |
100% |
6 |
残疾儿童享受基本康复服务与补贴比例 |
100% |
7 |
残疾人家庭恩格尔系数 |
≤40% |
8 |
残疾人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 |
≥ |
9 |
残疾人住房救助比例 |
≥97% |
10 |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脱贫率 |
100% |
11 |
城乡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比例 |
100% |
12 |
城乡残疾人参加医疗保险比例 |
100% |
13 |
残疾人康复服务率 |
≥90% |
14 |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
≥85% |
15 |
有需求的重度和精神、智力残疾人机构托养照料、庇护服务比例 |
≥80% |
16 |
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率 |
≥90% |
17 |
适龄残疾人接受普通基础教育比例(学前和小学、初高中) |
≥90% |
其中: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 |
≥95% |
|
适龄残疾青少年接受高中教育比例 |
≥85% |
|
18 |
劳动年龄段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就业率 |
≥80% |
19 |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1% |
20 |
劳动年龄段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接受就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比例 |
≥70% |
21 |
残疾人文体活动参与率 |
≥40% |
22 |
残疾人接受志愿服务(含党员结对)的比例 |
≥50% |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
扩大残疾人社会保障覆盖面,切实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建立完善残疾人救助制度,不断提高残疾人生活和福利保障水平。
1.健全残疾人社会福利补贴制度。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残疾人康复补贴等四项残疾人社会福利补贴制度。逐步创造条件,建立残疾津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