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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政办发〔2016〕74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椒江区政务信息工作考核评优办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务信息评价标准,鼓励各单位及时报送高质量的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服务,现将《台州市椒江区政务信息工作考核评优办法》予以印发,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做好信息材料的上报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区的政务信息服务水平。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台州市椒江区政务信息工作考核评优办法
一、考核评优对象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二、考核评优办法
(一)考核时间
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
(二)考核评优奖项设置
分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两类。先进单位按区级部门,各镇、街道、椒渔、农场两类分别考核评选;先进个人原则上在先进单位中产生。
(三)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有明确的分管领导,配有专职或兼职信息员,信息网络健全。
2.有单位内部考核办法,工作制度健全,能运用网络手段及时上报政务信息,信息报送经常化、规范化、程序化。
3.年度无因紧急突发性信息迟报、漏报、瞒报、错报被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和区政府办公室通报。
4.根据考核对象不同,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区级单位全年信息录用情况需达到相应要求。其中,一等奖区级单位全年信息录用总分需达到300分以上,区级《政务信息》录用3篇,且全年度被市级及以上《专报信息》录用2篇并批示2篇或国办信息录用3篇;二等奖区级单位全年信息录用总分需达到100分以上,区级《政务信息》录用3篇、且全年度被市级及以上《专报信息》录用1篇并批示1篇或国办信息录用1篇;三等奖区级单位全年信息录用总分需达到50分以上,且区级《政务信息》录用3篇或全年度被市级及以上《要情》(《信息》)录用1篇。各街道、大陈镇、椒渔、农场按全年信息录用总分排名评出三个先进单位,其中市级及以上得分靠前的优先安排。
(四)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积极有效地开展信息采编上报工作;上报信息录用总得分和市级及以上信息录用得分均居全区前列;紧急突发性信息无迟报、漏报、瞒报、错报等失职行为;积极参加区政府办公室组织的各类信息会议和活动。由区府办征求所在单位意见后综合考虑,评出先进个人各若干名。
三、考核计分标准
(一)区政府办公室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