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椒政办发〔2016〕75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16年椒江区气象灾害防御
重点单位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进一步提高气象高敏感性行业和部门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应对汛期可能发生的灾害性天气,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全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办法》(浙政令295号)、《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浙气发〔2013〕49号)及“平安浙江”建设要求,确定台州市四维化工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为区级2016年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现予以公布。
请各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及相关部门根据本单位职能,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提升气象灾害应急防御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区域防灾救灾能力。
附件:2016年椒江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6年椒江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责任人 |
备注 |
1 |
台州市四维化工有限公司 |
罗晓东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椒江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taizhoushi/jiaojiangqu/2021/0810/405648.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