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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政发〔2016〕102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亮剑行动”违法用地未依法处置问题集中整治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要求,切实做好“十三五”期间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和《严格执法保护资源“亮剑行动”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利用三个月时间,开展临时用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不把违法建筑、污泥浊水和脏乱差环境带入全面小康”这一工作目标,各镇、街道通过开展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集中行动,对辖区内的违法用地未依法处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摸清底数、全面整改,彻底扭转当前因违法用地行为未依法处置被曝光、被信访、被问责、被追刑的不利局面,全面处置违法用地,切实消除履职风险和安全隐患,补齐工作短板,维护良好的用地秩序。
二、整治内容
(一)时间界限:自
(二)整治范围:
1.违法用地行为尚未依法立案查处的;
2.已依法立案查处但就地上建筑物尚未处置到位的;
3.涉嫌犯罪依法应当移送未移送的;
4.临时用地到期未拆除复耕的;
5.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未拆除复耕到位的;
6.上海督察局反馈问题中未整改到位的违法用地;
(三)重点内容。
1.存在环境、水源等严重污染的;
2.存在消防、地质灾害等安全隐患的;
3.占用基本农田的;
4.涉嫌土地刑事犯罪的;
5.“两路两侧”“四边三化”乱搭乱建的;
6.《今日聚焦》等新闻媒体曝光的;
7.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土地违法案件。
三、行动安排
集中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
(二)排查梳理阶段(
(三)行动实施阶段(
1.开展历史违法用地“结案销号”清零工作。各镇街道要以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为契机,对排查梳理出的违法用地未依法处置问题,建立整改清单,按照“一案一策”的要求,倒排时间、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逐一结案销号,做到一鼓作气,一抓到底。在集中整治行动期间,违法用地未依法处置问题整改清单要做到案件排查发现率100%,所有问题全面进入整改,对在集中整治行动期间未整改到位的,要做到每个问题落实整改时限和落实处置措施率100%。对清理不彻底、瞒报漏报、未列入清单的违法用地,查证属实或经省市媒体曝光发现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2.落实重点案件集中整治。按照整治重点,在违法用地未依法处置问题整改清单中,挑选梳理出10件以上重大典型案件抓好集中整治,通过挂牌督办、公开曝光、强制拆除等执法手段重点予以整治,要做到每个案件彻底处置到位,并以点带面,全面铺开集中行动。
3.落实临时用地大清查和上海督察局反馈问题。
根据
对于上海督察局反馈的基本农田内违章建筑,各街道要积极部署,对需要拆除复耕的,可以结合三改一拆、无违建创建、五水共治等工作进行推进,整改工作须在
4.组织实施联合督查。区国土资源分局要加强与区“三改一拆”办沟通对接,在集中整治行动期间要对各镇街道开展2次以上联合督查活动。在督查中,要将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纳入到“三改一拆”督查内容。
5.集中执行典型案件。区国土资源分局要主动加强与法院、镇、街道和“三改一拆”办沟通协调,在全面推行“裁执分离”机制的基础上,选择5件以上具有重大违法典型、社会影响恶劣的土地违法案件,开展集中公开强制执行,逐步与人民法院建立非诉案件执行工作的良性互动,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四)检查验收阶段(
四、处置措施
对排查发现未处置到位的土地违法案件,区国土资源分局、各镇街道要列出清单,实行分类施策、逐一销号清零,确保集中整治行动抓出实效。
(一)立案查处。对排查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尚未立案查处的,国土部门必须立即组织依法立案查处。
(二)拆除复耕。各镇街道要充分利用“三改一拆”、“无违建”创建等平台,将排查发现未依法拆除和复耕案件(除符合缓拆条件的),要及时拆除复耕,消除违法状态。
(三)移交监管。区国土资源分局要认真梳理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对已予以没收的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要及时移送各镇、街道或国资部门予以接收;对应予以拆除的违法建(构)筑,经通过“裁执分离”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裁执分离”政策之前的,要抄告镇、街道和区三改一拆办公室,纳入“三改一拆”范畴,逐步妥善处理。
(四)移送追刑。对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土地用途,数量较大且造成耕地、林地严重毁坏,涉嫌土地刑事犯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区国土资源分局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严厉打击土地违法犯罪。
(五)规范完善。根据我省“三改一拆”有关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相关政策,对用地行为按发生时间落实处理处罚后,符合条件的,要及时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规范完善用地行为,纠正违法状态。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和区国土资源分局要充分认清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认真排查梳理不留死角,为推动集中整治工作落实创造良好条件。
(二)严格规范执法。要通过此次集中整治,认真查找在违法用地监管处置中存在的不足,防止出现职责界限不清、处理不到位等问题,通过分类处置,确保整治到位。
(三)严肃责任追究。被《今日聚焦》等省级媒体曝光并经查实存在未依法处置情况、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等情形的,区纪检监察部门将对镇、街道和区国土资源分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或者问责。各镇、街道和区国土资源分局也要明确具体情形,视情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或者问责,从严从快依法依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四)统筹安排工作。各镇、街道和区国土资源分局要将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纳入“无违建县”创建统筹计划安排,持之以恒,真抓实干,要积极主动与人民法院和“三改一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沟通协调,破解土地违法案件执行处置难问题。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镇、街道和区国土资源分局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宣传作用,加大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开辟宣传阵地,加强重大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遵守、模范执行《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形成社会的广泛共识,为开展“亮剑行动”违法用地未依法处置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创造良好氛围。
附件:1.未依法处置违法用地统计表
2.未依法处置违法用地登记表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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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用地未依法处置问题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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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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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县、市(区) |
合计 |
未立案查处 |
依法处置未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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