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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政办发〔2016〕165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椒江区2016年绿色出行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椒江区2016年绿色出行活动实施方案》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椒江区2016年绿色出行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的发展理念,经住房城乡建设部研究同意,将“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改为“绿色出行”活动,活动定于
一、活动意义
绿色出行活动秉持绿色化的交通发展理念,致力于推动市民出行方式绿色化。开展绿色出行活动,不仅是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转变城市交通发展模式、建设绿色交通体系、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契机。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绿色出行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在全区致力于推动市民出行方式绿色化,倡导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等绿色交通出行,减少对私家车出行的依赖,引导市民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节约集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向发展,提高城市生活质量。
二、活动主题
2016年绿色出行活动的主题是“绿色交通·智慧出行”。强调通过明智地选择交通方式,减少出行所带来的时间、经济、健康和环境成本。活动旨在鼓励市民考虑自己和社会承担的交通成本,并从个人和社会角度出发,选择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等经济集约的绿色交通方式。
三、时间范围
活动时间:2016年9月22日(星期四)。
活动范围:椒江城区
四、活动内容
(一)组织主题宣传活动。
围绕 2016年绿色出行活动主题“绿色交通﹒智慧出行”,结合我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积极开展文明交通、绿色交通、智慧交通等宣传活动。积极发动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青年志愿者创新载体,开展相关活动。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配合单位:区级新闻媒体。
(二)设定城市无小汽车区域。
责任单位:区府办、市交警直属一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区环保分局;配合单位:区行政执法分局、白云街道、葭沚街道等单位。
其中,各相关单位职责如下:
1.区府办负责组织开展城市无小汽车区域活动。
2.交警部门负责划定城区无小汽车区域,制定详细的交通组织方案和应急管理方案;负责无小汽车区域交通技术指标(如交通事故发生率、道路交通量等)监测并形成书面分析报告。
3.区行政执法分局、区运管局、白云街道、葭沚街道协助做好无车日当日无小汽车区域交通管制工作。
4.交通部门负责制定并公布具体的公交线路、班次加密方案,确保无小汽车区域内市民便捷出行。
5.环保部门负责对活动开展前后,无小汽车区域内各项环境指标(如空气中CO2、PM10、PM2.5、SO2、NOX含量)进行监测,形成书面分析报告。
(三)开展公交出行宣传活动。
绿色出行活动当天,延长公交营运时间,增加营运车辆密度,优化服务,开展做好“礼让斑马线”活动,提升公交形象。开展公交智能手机应用推广,公交出行手册免费送等活动,倡导市民乘坐公交。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市公交集团第一分公司;配合单位:市区各街道办事处。
(四)实施两项新措施,切实改善绿色交通出行安全和服务,促进汽车出行方式向绿色出行方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