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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政发〔2016〕144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椒江区
“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椒江区“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椒江区“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我区打造“首善之区、品质港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期。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高龄化,提高老年人幸福指数,根据省、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台州市椒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区老龄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现实基础
(一)“十二五”发展成就
“十二五”以来,我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五个老有”的工作目标,不断健全老龄工作体系,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全区老龄事业实现平稳健康有序发展。
1.发展基础
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全区养老保障体系已逐步完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推进机制,建立了具备“五有”的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在全市率先实行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和政府补贴制度,对全区近50%的老年人口进行了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老年人基本养老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连续五年提高,老年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制度逐步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活动设施建设取得较大进步,老年教育、文化、体育事业较快发展,老年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全社会老龄意识明显增强,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日益浓厚,老年人权益得到较好保障。
养老服务机构逐步健全。适应老龄事业发展需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成效明显。“十二五”期间,全区共建立各类老年活动设施320多个,建筑面积15.7万多平方米。共有各类养老机构19家,养老床位总数3696张,其中公办养老机构7家,养老床位1079张,占总床位29.2%;民办养老机构12家,养老床位2617张,占总床位的70.8%,百名老人拥有床位数3.81张。建成并启用椒江区社会福利院新院区,床位500张,总投资4500万元,硬件设施水平跻身全市前列。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模式先试先行,已有2家公办机构实行“公建民营”。开展“星级”老年活动室创建达标活动,现有5个老年活动中心达到市“三星级”标准,150个村达到区“二星级”标准。开展“敬老文明号”和“老年宜居社区”创建活动,逐步构建起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文化娱乐、精神慰籍为一体的老年机构服务网络。
养老医疗保障扎实推进。城镇老年人医疗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不断完善,医疗救助系统进一步健全,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达到全覆盖。建成老年医院2所,城区老年人健康档案率达98%以上,积极开展老年人义诊、健康咨询活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以建立门诊统筹为重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提高住院和门诊大病报销比例为重点,稳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0岁以上老人参保达18271人,占60岁以上老人比10.9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60岁以上老人参保达16391人,占60岁以上老人比16.81%;医疗救助60岁以上老人达167人,占救助人数43.6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稳步提高。
居家养老服务覆盖全面。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全面推进,社区服务资源和设施进一步有效整合,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加快建设,城乡社区老年人生活服务、日间照料、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基本养老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建成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个、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站246家,日托床位3067张,专职护理人员257人;建立志愿者服务队伍55支,志愿者人数达1550人;建成助老食堂65家,为辖区内老人提供多方面服务。探索“银龄互助型”、“邻里互助型”、“集中照护型”等多种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为失能老人家属搭建“喘息服务”平台。建立以镇(街道)、村(居)、基层老年人协会三级空巢老人帮扶网络,空巢老人帮扶网络覆盖面城镇达到80%以上,农村达到70%以上。
老龄社会保障助老济困。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将符合低保条件的1839位老年人全部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对于低收入老人、高龄老人等,作为政府服务保障的重点对象提供服务补贴,明确将低收入的失能、失智、高龄、独居等养老困难老年人纳入养老服务补贴范围,其中低保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人为一类补贴对象,对在机构养老的老人每年补贴1.5万元,居家养老的老人每年补贴6000元。全区60周岁及以上无养老待遇的老年人按月发放120元的基础养老金。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对80周岁及以上的1.52万高龄老人发放生活补助金,人均每月33.21元,对百岁老人每月补助提高到500元,累计补贴落实2790多万元。对全区1400多位特困老人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对100多位特困老人开展救助。
老龄文体活动有序开展。老年文化教育事业与文化强区、体育强区建设同步推进,广泛开展适应老年人的文化娱乐活动,坚持每年开展“敬老月”活动和老年文化艺术周活动,举办老年人运动会、健身健美展示、老年书法绘画摄影展、广场文艺演出、巡回演出等。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老年体育组织网络,培育老年文艺团队29个,参与人数1380人,老年体育团队1108个,参与人数21383人。构建社区15分钟、村落30分钟文化圈。整合社区阅览室、文化馆、老年星光之家、体育健身路径等社会化基础设施资源,实现每个社区拥有一个老年人文化娱乐休闲的场所,一片适合老年人健身锻炼的场地。提高公益性文化场所面向老年人的服务能力,全区所有图书馆、文化馆、镇(街道)文化站,免费向老年人开放。积极推进以老年电大为载体的“文化惠老大讲堂”建设,全区老年电大在校学员13081人,老年大学在校学员580人,文化惠老活动深入开展,提升为老服务水平。
社会养老服务成效明显。出台《椒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及系列配套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有效保障我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机构数量不断增加,服务规模不断扩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一步改善,社区日间照料服务逐步拓展。以保障三无、五保、高龄、独居、空巢、失能和低收入老人为重点,借助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初步形成。养老服务的运作模式、服务内容、操作规范等也不断探索创新,积累了各项丰富有益的经验。
(二)存在问题
我区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而养老产业、养老服务相对滞后,养老负担沉重,老龄事业需要各方投入更多的力量和资源,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将日益成为影响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因素。
基础建设有待增强。面对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重大挑战,基础设施建设和资金投入有待增强。我区在老龄事业方面的财政投入力度,难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社会养老机构的总体结构存在失衡,其总量与老年人群的需求存在差距。我区现有的养老机构规模普遍较小,硬件设施条件差,相应的管理和服务不到位;城乡老年活动设施不足,社区老年活动场所较少,农村老年活动设施简陋,如区老年活动中心建设没有得到落实。
政策扶持有待加强。我区养老服务设施在土地、税收等方面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民办养老机构和老年活动设施在消防、卫生、环保等相关部门审批较难,这成为制约发展的瓶颈。在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上,都存在养老服务人员少、素质低、专业知识缺乏等问题,对老年服务和管理类专业人才入职奖补政策有待进一步加强。
部门合作有待改进。区级部门涉老问题的协调存在困难,“十三五”期间,需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社会互动,逐步建立综合协调有序、部门协作有力的协同工作机制,协调民政、卫生、文化、体育、教育等部门,为老龄事业开展活动和组织工作提供便利、创造条件。
二、“十三五”发展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围绕民政工作的大局,突出重点,立足基层,开创性地做好老龄工作,推进老龄事业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发展。围绕“科学发展走在前列、惠及全区人民的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的总体目标,确立老龄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和战略作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发展,稳步推进老龄事业。
坚持和谐发展。加强城乡老龄事业发展均衡化,推动老龄公共服务均等化,合理分配社会养老资源,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水平,确保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切实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逐步满足老年人的经济保障、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精神文化、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需求。
坚持可持续发展。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老年人切身利益”作为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解决当前突出的老龄问题和应对人口老龄化长期挑战,作为老龄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战略。
坚持责任共担。发挥政府在老龄事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政策引导、资金支持、市场培育和监督管理。创造条件,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老龄事业发展,培育和壮大养老服务业,鼓励和支持家庭养老,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老龄事业发展格局。
(三)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我区老龄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为:加强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深化完善养老医疗保障制度,营建和谐安养环境,共建老年社会文化生活,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逐步形成制度公平、城乡一体、区域平衡、可持续发展的老龄事业新局面,让老年人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表1 我区“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15年 | 2020年 |
1 | 职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0岁以上参保比例(%) | 90 | 95以上 |
2 | 城镇职工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60岁以上参保比例(%) | 15 | 20以上 |
3 | 新农合老年人参保率(%) | 95 | 100 |
4 | 养老机构床位数占老年人口比例(%) | 3.81 | 5 |
5 | 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覆盖率(%) | 90 | 100 |
6 | 老年体育人口比率(%) | 70 | 75 |
7 | 老年人参加教育入学比率(%) | 15 | 20 |
8 | 老年法宣传普及率(%) | 城95 乡85 | 城95以上 乡85以上 |
9 | 人均期望寿命(年) | 78 | 78.5 |
三、主要任务
以“五有”建设为抓手,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城乡统筹、推动改革创新,加快老龄事业发展。
(一)老有所养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互助”的方式,至2020年,基本建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资金保障与服务提供相匹配,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表2 我区“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主要指标
分类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5年实际值 | 2020年规划值 | 指标属性 |
机构养老服务 | 1 | 养老机构总床位数 | 张 | 3696 | 5500 | 约束性 |
2 | 百位老人机构床位数 | 张 | 3.81 | ≥5 | 约束性 | |
3 | 民办养老机构床位 | 张 | 2617 | 4256 | 约束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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