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椒政发〔2016〕152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推进“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基层医疗卫生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推动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医务人员下基层、提升区域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群众就医满意度(以下简称“双下沉、两提升”),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的重要内容。为建立“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2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63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基层医疗卫生发展的若干意见》(台政发〔2016〕35 号)等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结合椒江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群众得实惠、医院添活力、医改有突破”的要求,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以“双下沉 、两提升”作为突破口,着力解决城乡、区域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和基层医疗人才短缺等“瓶颈”问题,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2016年底前,争取省、市级三级公立医院医疗资源下沉实现区级医院全覆盖,区级医疗资源下沉实现街道(镇)全覆盖, 2017年底前,区级医院人、财、物全面下沉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区、街道(镇)两级医疗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分级诊疗体系逐步完善,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诊疗人次占区域内总诊疗人次比率达65%以上,区域内就诊率较2015年提高5个百分点,群众满意度有效提升。
——到2020年,“健康椒江”建设全面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全面建立,城乡居民人人享有更加完善、更有质量、更高水平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体制机制活力显著增强,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诊疗人次占区域内总诊疗人次的比率达到75%以上。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制度更加完善,规范签约率达到50%以上,区域内就诊率达90%以上。
二、工作措施
1.区级医院全面承接上级医院资源下沉。深入推进接轨沪杭合作办医战略,区级医院要积极与沪杭三甲医院建立各种友好协作关系,全面承接上级医院优质资源下沉。要借助上级医院的人才学术优势,积极培育自身优势学科,促进医教研综合能力持续提升。要全面总结提升与上海华山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和第二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及台湾彰化基督教医院等的合作成效,进一步加强对接,提早谋划下一周期的合作模式和合作目标,同时也要寻求与其他三甲医院建立各种方式的技术合作关系,努力提升区级医院的医疗综合服务能力。
2.全面推进区级医疗资源下沉。为实现区级医院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有效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深入推进“区带街道(镇)”模式,区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建立紧密型医疗技术协作关系,条件成熟的可设立分院;建立半紧密型医疗技术协作关系,设立联合住院分部;建立松散型医疗技术协作关系,如设立联合专科门诊、指导特色专科建设、开展学术讲座等方式。探索建立区级医院全面托管或重点托管基层医疗机构管理模式。鼓励区级医院医生加入基层责任医生团队,成为全科医疗服务指导老师,共同推动签约服务开展。
3.人才下沉到位。根据“双下沉、两提升”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区级医院人才下沉标准。区级医院应按职称、职务要求足额选派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全职在派驻的街道(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工作。原则上区级医院合计下派的医生人数不低于全院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医生数的5%,选派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占比不低于80%。设立住院分部、分院的,由区级医院派出中层以上技术骨干担任基层医疗机构副职,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年。建立分院的,选派的管理和医务人员须在5人以上;建立联合住院分部的,须在3人以上;开设专科门诊的,每周开诊时间保持在一天以上。要特别重视和遴选好下派的管理人员,统筹安排好住院分部(分院)的管理、技术、人才和信息等帮扶任务,并将他们纳入下派医院重点培养对象。下派人员统一纳入派驻单位管理,实行协作单位联合考核。
4.专科帮扶到位。根据区域就医需求及医疗资源分布情况,制定并落实以机构管理、人才培养、业务指导、专科建设为重点的基层医疗机构近远期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明晰功能定位,突出帮扶重点,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逐步开展住院服务,扶持特色专科发展。设置为住院分部(分院)的,要重点扶持2个以上专科;采取其他模式的,要重点扶持1个以上专科。要做精现有优势专科,并逐步向周边街道辐射,同时也要补强弱势专科,以更好地承担起区域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任务。开展“高层次人才帮带基层”工作,协作周期内组织基层协作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重点科室人员到上级医院轮训。上级医院确定导师,每名导师与1-3名基层医疗机构骨干医务人员建立帮带、指导关系,帮带时间一般为1至3年,帮助基层培养学科带头人和后备学科带头人。
5.协作医疗机构融合到位。推进区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与区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街道(镇)之间的信息相通,及时研究和解决资源下沉中的问题。推进协作医院间管理和业务信息的互联互通,通过信息化的纽带促进管理制度、业务规范和服务流程等方面一体化,在资源下沉中逐步形成文化同识、管理同规、技术同质。
6.医疗资源共享到位。进一步加强区域医疗卫生资源要素和功能整合,完善区域内临床检验中心、影像会诊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心电诊断中心等资源共享平台,提高优质医疗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利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7.探索有资产纽带联系的医疗机构整合。积极探索区域内医疗机构以有资产纽带联系的模式进行纵向整合,构建不同的协作办医模式。探索医院经营管理权完全委托等方式,架构集团化管理,形成区、街道(镇)一体的纵向联合,逐步建立人、财、物全面下沉的长效机制。
8.创新人事编制管理。探索推行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管理,加强总量控制,实行动态调整。区级医院医师晋升卫生中、高级职称前每阶段下沉基层服务时间必须满1年,其中连续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对下沉基层服务时间满2年(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下基层)的区级医院医师,可免去晋升卫生中、高级职称前下沉基层服务要求,业绩突出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或聘用到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医院对下沉至基层的医务人员可给予适当补助或奖励。
9.发挥医保政策的调节作用。完善差别化医保支付政策,设置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和跨统筹区域医疗机构间的医保报销比例差距,提高转诊患者的报销比例。参保人员未经转诊自行到统筹区域外医疗机构就诊,可提高个人自付比例。合理设置阶梯式起付标准,对于转诊病人,采用累计起付线政策。根据资源下沉后基层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开展以及病人流向情况,合理调整医保费用控制与结算政策。创新基本医保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推进医保智能监管,合理管控医疗费用,有效监督医疗服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