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椒政办发〔2017〕57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椒江区商事主体“十七证合一”
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椒江区商事主体“十七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椒江区商事主体“十七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为推进椒江区“十七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工商办字〔2016〕42号)、浙江省工商局《关于全面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浙工商企〔2015〕10号)和《椒江区商事主体“九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椒政办发〔2016〕217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改革目标及实施范围
(一)改革目标
在原“九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统计证、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公安信息化公章执章证)改革基础上,“十七证合一”改革新纳入商务部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市贸促会原产地证明书注册登记证,国税出口退(免)税备案表,人民银行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市外汇管理局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表,海关电子口岸企业入网资格审查表,市场监管部门企业标准备案等8个相关证表。通过“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全程代办、并联审批、多证合一、邮寄送达”一站式服务模式,由“十七证合一”综合服务窗口“一窗受理”企业群众申请,分发相关部门并联审批,并由市场监管部门统一发放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海关、检验检疫、商务、贸促会、人民银行等部门编号或标识的“一照五码”《营业执照》和相关证表。
(二)实施范围
在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变更的进出口企业(含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上述企业分支机构)实施“十七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二、操作流程
(一)一窗受理。由申请人根据需求自愿提出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统计证》、《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公安信息化公章执章证》、《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原产地证明书注册登记证》、《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表》、《电子口岸企业入网资格审查表》、《企业标准备案》等“十七证合一”业务申请,并将所需相关材料一次性提交至区行政服务中心“十七证合一”综合服务窗口(以下简称综合窗口),综合窗口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申请材料齐全的,综合窗口将办理营业执照的信息录入工商业务系统,纸质材料后台流转。材料不齐全的,综合窗口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
(二)并联审批。椒江区市场监管部门3个工作日内核准通过企业设立(变更)登记后,综合窗口将《营业执照》及办理“十七证合一”所需其它材料扫描上传至综合审批受理平台(以下简称受理平台)。
第一阶段流程:
区公安部门在受理平台接收到企业设立登记核准信息、资料扫描件,在1个工作日内(即时)完成备案,并将办理结果信息反馈至受理平台,由综合窗口统一发放IC卡。
涉及《企业标准备案》办理的,由综合窗口指导企业登陆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申报或由企业委托综合窗口代为录入申报信息。
涉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办理的,由综合窗口指导企业登陆商务、检验检疫部门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或由企业委托综合窗口代为录入申报信息。综合窗口通过受理平台及时向各部门承办人员发出提醒短信。商务部门、检验检疫部门在受理平台接收到企业设立登记核准信息、资料扫描件及网上申报信息后,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并将办理结果信息反馈至受理平台。
涉及台州海关《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海关电子口岸企业入网资格审查表》办理的(报关企业除外),由综合窗口通过电子口岸QP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发送至海关系统进行审核;台州海关在受理平台接收到企业申请信息、资料扫描件及网上申报信息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并将《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交付综合窗口人员(《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由综合窗口人员至海关四楼报关大厅当场签收);综合窗口收到《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后,登录商务百事通录入相关信息后,把相关资料提交至杭州(或宁波)海关;杭州(或宁波)海关收到资料后,4个工作日完成审核,综合窗口签收《海关电子口岸企业入网资格审查表》。
《开户许可证》的办理:综合窗口根据企业要求,把资料提交到企业指定的银行网点,由相关银行网点把资料流转至人民银行,4个工作日办理完结并将《开户许可证》交付综合窗口人员(许可证由相关银行网点人员送至综合窗口签收),由综合窗口统一发放《开户许可证》。
《机构信用代码证》的办理:综合窗口根据企业要求,把资料提交到企业指定的银行网点,由相关银行网点把资料流转至人民银行,4个工作日办理完结。
第二阶段流程:
综合窗口收到《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后,办理下列手续:
《出口退(免)税备案表》的办理,综合窗口指导企业在退税申报软件上进行申报或由企业委托综合窗口代为录入申报信息,并把相关书式材料提交至国税局,国税局办理完毕后将《出口退(免)税备案表》交综合窗口人员(由综合窗口人员至国税局当场签收),由综合窗口统一发放。
涉及《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表》办理的,综合窗口把相关资料提交至台州市外汇管理局;台州市外汇管理局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并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表》付综合窗口人员(由综合窗口人员至台州市外汇管理局当场签收),由综合窗口统一发放。
涉及《市贸促会原产地证明书注册登记证》办理的,综合窗口把相关资料提交至市贸促会,市贸促会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并将《市贸促会原产地证明书注册登记证》付综合窗口人员(由综合窗口人员至市贸促会当场签收),由综合窗口统一发放。